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4转债代码:127032 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进一步强化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的关联交易管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规定,本行对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该预计额度及交易内容均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或未来业务拓展需要。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的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是本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授信、资产转移、提供服务等业务事项。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授信类关联交易指银行机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关联方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作出保证,包括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保函、贷款承诺、证券回购、拆借以及其他实质上由银行机构承担信用风险的表内外业务等;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包括银行机构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自用动产与不动产买卖,信贷资
产及其收(受)益权买卖,抵债资产的接收和处置等;服务类关联交易包括信用评估、资产评估、法律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服务、审计服务、技术和基础设施服务、财产租赁以及委托或受托销售等。
二、预计额度基本情况
2023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有效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预计额度内,由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对其授权范围内对关联方及其关联体的具体申请额度进行审批,预计额度在关联方及其关联体之间可调剂。2023年,本行对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分为授信类和非授信类,业务类型及预计额度情况如下:
(一)授信类
1.关联方(法人及关联体)预计额度情况
序号 | 关联方 | 2022年审批额度 (万元) | 2022年交易余额(万元) | 2023年度预计额度(万元) |
1 |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 550,000.00 | 258,619.55 | 600,000.00 |
2 | 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 250,000.00 | 9,857.45 | 360,000.00 |
3 | 盛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 158,000.00 | 74,444.77 | 202,000.00 |
4 |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 130,000.00 | 65,566.54 | 230,200.00 |
5 | 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 120,000.00 | 85,187.50 | 114,337.50 |
6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 100,000.00 | 17,916.35 | 100,000.00 |
7 |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 100,000.00 | 50,000.00 | 100,000.00 |
8 |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30,000.00 | 63,807.35 | 286,000.00 |
9 |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00,000.00 | 0.00 | 145,000.00 |
序号 | 关联方 | 2022年审批额度 (万元) | 2022年交易余额(万元) | 2023年度预计额度(万元) |
10 | 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 | - | - | 5,000.00 |
合计 | 2,038,000.00 | 715,399.51 | 2,142,537.50 |
注1:本行投资的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基金产品所投资的底层资产不得涉及本行其他关联方,按监管相关规定,以发行费或投资管理费计算关联交易金额,投资其基金产品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对其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5000万。
2.关联方(商业银行)预计额度情况
序号 | 关联方 | 2022年审批额度(万元) | 2022年交易余额(万元) | 2023年度预计额度(万元) |
1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0 | 100,000.00 | 600,000.00 |
2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 | 30,000.00 | 120,000.00 |
3 | 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2,000.00 | 0.00 | 42,000.00 |
4 | 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46,000.00 | 0.00 | 42,000.00 |
5 | 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11,000.00 | 42,000.00 |
6 | 江苏泗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6,000.00 | 0.00 | 42,000.00 |
7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 | 79,820.00 | 150,000.00 |
8 | 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 | 0.00 | 15,000.00 |
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50,000.00 | 268,255.25 | 750,000.00 |
1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750,000.00 |
合计 | 1,769,000.00 | 489,075.25 | 2,553,000.00 |
3.关联方(担保公司)预计额度情况
序号 | 关联方 | 2022年审批额度 (万元) | 2022年交易余额 (万元) | 2023年度预计额度 |
1 | 苏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1 | 60,000.00 | 10,440.00 | 担保类预计额度:60,000万元 |
2 | 苏州国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 | 100,000.00 | 40,683.00 | 担保类预计额度:100,000万元 |
注1:苏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担保额度6亿元,分离式保函额度9亿元。该6亿元担保额度用于为公司授信客户提供担保的限额;该9亿元分离式保函额度纳入上述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的授信额度内。
注2:对苏州国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亿元,分离式保函额度8亿元。该10亿元担保额度用于为公司授信客户提供担保的限额;该8亿元分离式保函额度纳入上述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的授信额度内。
4.关联自然人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本行对关联自然人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单户不超过1,000万元。
5.关联集中度情况
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最新要求,关联方银行需要纳入关联交易管控但计算全部关联度指标(即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时可以剔除。根据上述预计情况,我行2023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各项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我行对所有关联方预计授信金额合计215.25亿元,占2022年末资本净额
431.05亿元的49.94%,占比未超过50%的监管限额要求。我行关联方预计授信最大集团客户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预计授信金额为60亿元,占2022年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3.92%,占比未超过15%的监管限额要求。关联方预计授信最大单一客户为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金额为33亿元,占2022年末资本净额的7.66%,占比未超过10%的监管限额要求。
(二)非授信类
2023年,本行对关联方服务类预计额度20,000万元,单户不超过5,000万元。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
法定代表人:黄建林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定的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887.38亿元和1920.69亿元;2020年度和2022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11.41亿元和106.6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0.62亿元和19.21亿元。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股本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5%但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下同)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60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务,基金产品,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同业拆借、二级资本债、一般金融债、两融资产收益权回购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3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市沧浪区杨枝塘路116号
法定代表人:张涛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城市建设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建筑和装饰材料、设备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实缴资本100亿元,总资产1212.37亿元,负债总额为540.4亿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671.9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4.57%;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8.39亿元,营业利润6.07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2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36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务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3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三)盛虹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吴江区盛泽纺织科技示范园
法定代表人:唐俊松
注册资本:74,445.59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丝绸面料、纺织面料、服装、染整、印花、后整理加工;普通货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纺织品、服装、纺织原料销售;研究开发纺织原料新产品;农产品的研发;种植蔬果、养殖水产品及其销售;对本集团内供热和热电、污泥焚烧(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批发及零售;生产流程、工段外包服务;企业管理、管理咨询、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88.79亿元和82.60亿元;2021年度和2022年9月末,营业收入分别为40.03亿元和30.0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27亿元和1.25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盛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20.2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务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3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
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四)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置业商务广场1幢1901室法定代表人:钱晓红注册资本:252,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科技开发,销售数码产品,物资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末和2021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331.91亿元和363.52亿元;2020年度和2021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53.88亿元和27.3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0.94亿元和15.07亿元。(因经发集团暂未进行审计,合并报表暂无法提供,需在4月30日公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股本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5%但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下同)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23.02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主要用于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务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3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
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五)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市宝带东路388号法定代表人:朱天晓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教育、旅游产业及其他产业投资;企业管理;国内贸易;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投资管理咨询服务;销售:黄金、黄金饰品、工艺品、有色金属材料;下设分支机构经营国内外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房地产开发经营。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293.94亿元和294.08亿元;2020年度和2021年9月末,营业收入分别为197.40亿元和135.2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40亿元和3.06亿元。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114,337.5万元,业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投行业务、低风险业务、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额度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3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
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六)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法定代表人:沈彬注册资本:450,000万元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许可证后经营)。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承包境外冶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2267.97亿元和2398.72亿元;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881.53亿元和1279.1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63.81亿元和
47.7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的母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10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流动资金贷
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3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七)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财税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顾春浩
注册资本:8亿元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针纺织品、百货的销售。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395.93亿元和450.27亿元;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395.56亿元和345.3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9.45亿元和21.23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10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务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3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八)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65号32楼
法定代表人:张水男
注册资本:23.8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261.27亿元和308.84亿元;2021年度和2022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7.6亿元和9.1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4亿元和3.92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28.6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证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3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
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九)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鼎泰路195号12层、15层、16层、17层
法定代表人:许继朋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资产证券化;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747.23亿元和899.10亿元;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营业收入分别为26.47亿元和43.9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0.87亿元和12.68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独立董事任职的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对该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为15亿元,业务品种:同业拆借、同业借款、三年以内金融债,其中金融债不超过3亿元。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3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20层
法定代表人:陈洁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财务状况:不适用
关联关系:本行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预计额度5000万元,本行投资的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基金产品所投资的底层资产不得涉及本行其他关联方,按监管相关规定,以发行费或投资管理费计算关联交易金额,投资其基金产品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对其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5000万。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3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一)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法定代表人:夏平注册资本:147.70亿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承销短期融资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理销售基金、代理销售贵金属、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售汇、代理远期结售汇;国际结算;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借;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网上银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26188.74亿元和29227.69亿元;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营业收入分别为637.71亿元和537.5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04.09亿元和
212.13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的关联方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对该公司预计授信额度60亿元,业务品种:金融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及转贴现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3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
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法定代表人:季颖注册资本:21.70亿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借记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645.79亿元和1848.24亿元;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营业收入分别为46.16亿元和36.7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3.37亿元和12.85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参股的法人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对该公司主体预计授信额度7亿元,业务品种:金融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及转贴现。
专项产品投资预计额度5亿元。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3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三)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沭阳县迎宾大道611号
法定代表人:魏建文
注册资本:1.06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43.91亿元和45.76亿元;2021年度和2022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69亿元和1.7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59亿元和0.65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4.2亿元,业务品种:存放同业。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3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四)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泗洪县人民路东侧洪泽湖路南侧泗洪金融街3幢101室法定代表人:宋江汉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4.77亿元和15.91亿元,2021年度和2022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0.50亿元和0.4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13亿元和0.14亿元关联关系:本行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4.2亿元,业务品种:存放同业。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3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五)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项王东路15-68号法定代表人:王志军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2.26亿元和11.60亿元;2021年度和2022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0.44亿元和0.4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08亿元和0.09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4.2亿元,业务品种:存放同业。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3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六)江苏泗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江苏省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东路68号
法定代表人:魏建文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4.77亿元和15.66亿元;2021年度和2022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0.54亿元和0.5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13亿元和0.15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4.2亿元,业务品种:存放同业。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3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七)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诺金
注册资本:200.75亿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7677.65亿元和12928.07亿元;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营业收入分别为193.60亿元和192.0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6.33亿元和31.67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董事任职的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对该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为15亿元,业务品种:金融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及转贴现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3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八)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赵国才
注册资本:6.91亿元
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
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汇款、外币兑换;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271.49亿元和293.13亿元;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营业收入分别为7.07亿元和5.6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99亿元和1.58亿元。关联关系:本行高管任职董事的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对该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为1.5亿元,业务品种:票据业务、债券回购、同业存单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3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注册资本:293.52亿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买卖
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从事银行卡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经批准的其它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81367.57亿元和84253.47亿元;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营业收入分别为1909.82亿元和1436.8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37.66亿元和
411.20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监事任职的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对该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为75亿元,业务品种:金融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及转贴现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3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
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各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许可批复文件为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16657.57亿元和129924.19亿元;2021年末和2022年末,营业收入分别为2693.90亿元和2729.7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89.39亿元和
920.30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独立董事任职的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3年对该公司预计授信额度75亿元,业务品种:金融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及转贴现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3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十一)关联自然人
1.本行内部人,即公司董事、监事、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任职资格的区域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公司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及其近亲属。
2.本行的主要自然人股东,即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其近亲属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
应与该自然人股东持有或控制股份或表决权合并计算)。
3.本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公司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上述1.2.3所述人士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
5.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或监管机构及公司依法认定的其他自然人。
6.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7.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商业银行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商业银行利益对其有倾斜的自然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本行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经营的常规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价格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业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行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本行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
行为,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行独立性,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意见
苏州银行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且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出席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七、审议程序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及出席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