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京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度 |
审计报告 |
索引 | 页码 |
审计报告 | |
企业财务报表 | |
— 资产负债表 | 1-2 |
— 利润表 | 3 |
— 现金流量表 | 4 |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5-6 |
— 财务报表附注 | 7-25 |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山东高速京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是由山东高速北银(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山高弘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山东高速济泰城际公路有限公司、济南睿信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烟台山高弘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于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2MA3P7DFQ7F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1022B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山东高速北银(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合伙企业属于商务服务业行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母公司以及集团总部的名称
本合伙企业的控股股东为山东高速济泰城际公路有限公司,本合伙企业最终控制人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合伙企业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批准报出日为2023年4月7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合伙企业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估计编制。
本合伙企业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合伙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本合伙企业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记账本位币
本合伙企业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合伙企业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合伙企业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系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五)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合伙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合伙企业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合伙企业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合伙企业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合伙企业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合伙企业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合伙企业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合伙企业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合伙企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合伙企业在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合伙企业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合伙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合伙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合伙企业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合伙企业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合伙企业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合伙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合伙企业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合伙企业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合伙企业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本合伙企业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合伙企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合伙企业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合伙企业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合伙企业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合伙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合伙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合伙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合伙企业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合伙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合伙企业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企业
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合伙企业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合伙企业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六)应收款项
本合伙企业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合伙企业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1)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合伙企业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合伙企业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3)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合伙企业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合伙企业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组合1 | 关联方组合 | 关联方款项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外,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 | 无风险组合 | 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信用风险 |
组合3 | 政府机构组合 | 本组合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4 | 国有企业组合 | 本组合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5 | 其他客户组合 | 本组合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合伙企业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 | 政府机构组合 | 国有企业组合 | 其他客户组合 |
1年以内(含1年) | 1% | 3% | 5% |
1-2年(含2年) | 3% | 8% | 10% |
2-3年(含3年) | 8% | 25% | 30% |
3-4年(含4年) | 15% | 30% | 50% |
4-5年(含5年) | 25% | 40% | 80% |
5年以上 | 40% | 50% | 100% |
(七)收入
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借款利息收入等。
本合伙企业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合伙企业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合伙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合伙企业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合伙企业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合伙企业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本合伙企业在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 客户在本合伙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合伙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 客户能够控制本合伙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 在本合伙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合伙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合伙企业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合伙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合伙企业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合伙企业考虑下列迹象:
1. 本合伙企业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 本合伙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 本合伙企业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 本合伙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合伙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合伙企业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合伙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八)公允价值计量
1. 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本合伙企业对于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考虑该资产或负债的特征,采用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时,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2. 估值技术
本合伙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应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公允价值层次划分
本合伙企业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活跃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量和交易频率足以持续提供定价信息的市场。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
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1.本合伙企业自2022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相关规定。
2.本合伙企业自2022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本合伙企业本期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三)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影响
本合伙企业本期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六、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 | 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七、财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期初”系指2022年1月1日,“期末”系指2022年12月31日,“本期”系指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期”系指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除另有注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余额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539,253.69 | 24,145,082.20 |
合计 | 539,253.69 | 24,145,082.20 |
(二)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27,883,435.55 | |
应收股利 | 24,125,872.11 | 66,429,893.96 |
其他应收款项 | 3,278,502,634.29 | 3,596,471,212.30 |
合计 | 3,302,628,506.40 | 3,790,784,541.81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借款利息 | 127,883,435.55 | |
合计 | 127,883,435.55 |
2.应收股利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股利 | 24,125,872.11 | 66,429,893.96 | ||
其中: | ||||
济南弘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550,794.71 | 9,822,389.25 | 尚未支付 | 预计短期内可收回,无减值迹象 |
济南弘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75,077.40 | 17,440,490.82 | 尚未支付 | 预计短期内可收回,无减值迹象 |
济南瑞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4,444.44 | 尚未支付 | 预计短期内可收回,无减值迹象 | |
济南瑞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494,791.67 | 尚未支付 | 预计短期内可收回,无减值迹象 | |
山高(烟台)君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277,777.78 | 尚未支付 | 预计短期内可收回,无减值迹象 | |
合计 | 24,125,872.11 | 66,429,893.96 | — | — |
3.其他应收款项
(1)按账龄披露其他应收账款项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含1年) | 2,666,382,634.29 | 2,614,351,212.30 | ||
1-2年 | 370,000,000.00 | |||
2-3年 | 612,120,000.00 | |||
3年以上 | 612,120,000.00 | |||
合计 | 3,278,502,634.29 | 3,596,471,212.30 |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其他应收款项
类别 | 期末余额 | 账面价值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3,278,502,634.29 | 100.00 | 3,278,502,634.29 | ||
其中:账龄组合 | |||||
其他组合 | 3,278,502,634.29 | 100.00 | 3,278,502,634.29 | ||
合计 | 3,278,502,634.29 | — | 3,278,502,634.29 |
(续表)
类别 | 期初余额 | 账面价值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596,471,212.30 | 100.00 | 3,596,471,212.30 | ||
其中:账龄组合 | |||||
其他组合 | 3,596,471,212.30 | 100.00 | 3,596,471,212.30 | ||
合计 | 3,596,471,212.30 | — | 3,596,471,212.30 |
(3)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收账款项
1)其他组合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关联方组合 | 3,278,502,634.29 | 3,596,471,212.30 | ||||
合计 | 3,278,502,634.29 | 3,596,471,212.30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
债务人名称 | 款项性质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资金归集 | 2,631,007,199.29 | 1年以内 | 80.25 | |
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47,495,435.00 | 1年以内,3年-4年 | 19.75 | |
合计 | — | 3,278,502,634.29 | — | 100.00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济南弘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1,400,000.00 | 344,000,000.00 |
济南弘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21,859,216.00 | 345,000,000.00 |
济南瑞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0,000.00 | 240,000,000.00 |
济南瑞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5,000,000.00 | 265,000,000.00 |
济南瑞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6,040,000.00 | |
山高(烟台)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2,487,109.00 | |
山高(烟台)君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烟台山高弘鑫投资中心 | 36,240,000.00 | 36,240,000.00 |
合计 | 1,980,539,216.00 | 1,482,727,109.00 |
2.(四)应付账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5,328,770.00 | 49.87 | 15,406,016.47 | 100.00 |
1-2年 | 15,406,016.47 | 50.13 | ||
合计 | 30,734,786.47 | 100.00 | 15,406,016.47 | 100.00 |
1.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债权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原因 |
山东高速航空产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15,406,016.47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15,406,016.47 | — |
(五)应交税费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应交 | 本期已交 | 期末余额 |
增值税 | 4,785,449.57 | 6,901,292.07 | 11,523,605.89 | 163,135.7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4,981.47 | 483,090.45 | 806,652.42 | 11,419.50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239,272.48 | 345,064.62 | 576,180.30 | 8,156.80 |
合计 | 5,359,703.52 | 7,729,447.14 | 12,906,438.61 | 182,712.05 |
(六)其他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139,260,667.40 | 155,749,193.63 |
其他应付款项 | 7,825,542.33 | |
合计 | 139,260,667.40 | 163,574,735.96 |
1.应付股利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39,260,667.40 | 155,749,193.63 |
合计 | 139,260,667.40 | 155,749,193.63 |
2.其他应付款项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项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7,825,542.33 | |
合计 | 7,825,542.33 |
(七)实收资本
投资者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投资金额 | 所占比例(%) | 投资金额 | 所占比例(%) | |||
山东高速济泰城际公路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0.02 | 1,000,000.00 | 0.02 | ||
济南睿信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4,780,000.00 | 6.94 | 354,780,000.00 | 6.94 |
投资者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投资金额 | 所占比例(%) | 投资金额 | 所占比例(%) | |||
烟台山高弘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529,570,000.00 | 29.94 | 1,529,570,000.00 | 29.94 | ||
烟台山高弘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224,240,000.00 | 63.10 | 3,224,240,000.00 | 63.10 | ||
合计 | 5,109,590,000.00 | 100.00 | 5,109,590,000.00 | 100.00 |
(八)未分配利润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上期期末余额 | 3,726,277.06 | 3,252,971.06 |
本期期初余额 | 3,726,277.06 | 3,252,971.06 |
本期增加额 | 220,904,824.51 | 223,860,544.75 |
其中:本期净利润转入 | 220,904,824.51 | 223,860,544.75 |
本期减少额 | 220,692,291.40 | 223,387,238.75 |
其中:本期分配现金股利数 | 220,692,291.40 | 223,387,238.75 |
本期期末余额 | 3,938,810.17 | 3,726,277.06 |
(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及成本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1.主营业务小计 | 40,863,748.96 | 83,225,817.57 | ||
利息收入 | 40,863,748.96 | 83,225,817.57 | ||
合计 | 40,863,748.96 | 83,225,817.57 |
(十)管理费用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管理费 | 15,328,770.00 | 15,406,016.47 |
合计 | 15,328,770.00 | 15,406,016.47 |
(十一)财务费用
类别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利息费用 | ||
减:利息收入 | 74,239,323.65 | 52,731,341.39 |
合计 | -74,239,323.65 | -52,731,341.39 |
(十二)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21,958,676.97 | 104,247,536.99 |
合计 | 121,958,676.97 | 104,247,536.99 |
(十三)现金流量表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220,904,824.51 | 223,860,544.7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1,958,676.97 | -104,247,536.9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5,852,013.56 | 233,708,129.8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326,236.20 | 24,943,625.3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7,124,397.30 | 378,264,762.9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39,253.69 | 24,145,082.2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4,145,082.20 | 17,688,721.3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605,828.51 | 6,456,360.87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构成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现金 | 539,253.69 | 24,145,082.20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39,253.69 | 24,145,082.2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现金等价物 |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9,253.69 | 24,145,082.20 |
八、或有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合伙企业无需披露的或有事项。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合伙企业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 本合伙企业的母公司的有关信息
执行事务合伙人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持股比例(%) |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山东高速济泰城际公路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 | 公路运营管理 | 1,000.00 | 1.9195 | 100.00 |
2.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类型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公司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公司控制 |
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公司控制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类型 |
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公司控制 |
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公司控制 |
山东高速北银(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山东高速航空产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济南弘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关联方 |
济南弘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关联方 |
济南瑞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关联方 |
济南瑞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关联方 |
山高(烟台)君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关联方 |
济南佳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关联方 |
烟台山高弘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关联方 |
烟台山高弘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关联方 |
(二)关联交易
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名称 | 交易类型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山东高速北银(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管理费 | 15,328,770.00 | |
山东高速航空产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管理费 | 15,406,016.47 |
2. 其他交易
关联方名称 | 交易类型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76,871.49 | 304,173.57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74,162,452.16 | 52,427,167.82 |
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33,373,051.91 | 40,951,744.98 |
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7,490,697.05 | 24,976,939.19 |
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10,077,051.96 |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1. 关联方应收项目
关联方名称 | 应收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存款 | 539,253.69 | 24,145,082.20 |
关联方名称 | 应收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631,007,199.29 | 2,614,351,212.30 | ||
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647,495,435.00 | 612,120,000.00 | ||
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70,000,000.00 | |||
济南弘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应收股利 | 14,550,794.71 | 9,822,389.25 | ||
济南弘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应收股利 | 9,575,077.40 | 17,440,490.82 | ||
济南瑞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应收股利 | 394,444.44 | |||
济南瑞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应收股利 | 18,494,791.67 | |||
山高(烟台)君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应收股利 | 20,277,777.78 | |||
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应收利息 | 26,475,555.55 | |||
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应收利息 | 101,407,880.00 |
2. 关联方应付项目
关联方名称 | 应付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山东高速航空产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应付账款 | 15,406,016.47 | 15,406,016.47 |
山东高速北银(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应付账款 | 15,328,770.00 | |
济南佳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应付款 | 7,825,542.33 | |
烟台山高弘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应付股利 | 15,494,753.63 | |
烟台山高弘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应付股利 | 139,260,667.40 | 140,254,440.00 |
十一、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应披露的其他内容
本合伙企业无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二、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合伙企业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批准。
山东高速京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二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