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山东路桥: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前了解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认购泰庄合伙份额的议案》及《关于子公司认购京台合伙份额的议案》相关内容,经认真审阅,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基于实事求是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为采购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性往来。

公司及子公司对相关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预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担保,亦不存在违规担保。

二、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客观情况,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保障审计工作质量,保障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聘请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五、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对相关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预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担保,亦不存在违规担保。我们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方案的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体现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不

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及公司已披露内容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九、关于子公司认购泰庄合伙份额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中标的泰庄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路桥集团不能收回投资的风险较小。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项目施工及投资金额均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与长远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十、关于子公司认购京台合伙份额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中标的京台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路桥集团、工程建设集团不能收回投资的风险较小。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项目施工及投资金额均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与长远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

表决。

独立董事:宿玉海、魏士荣、张宏、李丰收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