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如期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1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19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
首席合伙人 | 余强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91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624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236 | ||
2021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100,339万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83,688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48,285万元 | ||
2021上市公司 | 客户家数 | 136 | |
(含A,B股) 审计情况 | 审计收费总额 | 11,061万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13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 任成 | 2004年 | 2010年 | 2021年 | [注1]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徐剑锋 | 2009年 | 2010年 | 2021年 | [注2]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王其超 | 2001年 | 1998年 | 2021年 | [注3] |
[注1]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2]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3] 近三年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汇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其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中汇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事前认可情况:经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较好地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2、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