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促使其诚信、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1、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由基本薪酬(津贴)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
2、基本薪酬(津贴)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度发放。
3、绩效奖金主要依据公司任务目标,并结合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通常每年度年末考核发放,也可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四、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2、独立董事:每人每年10万元(含税)。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等相关规定领取薪酬。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按月支付,独立董事按年支付津贴。
2、上述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水平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津贴)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