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循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时,该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合理范围之内,且2023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鲁桂华 明新国 沈 诚
日期:2023年 4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