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会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有履职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并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秉持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诚信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会议相关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2年任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2022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李斌 | 6 | 6 | 0 | 0 | 2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2021年度内部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企业负责人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系数方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18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12月20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议案》、《关于向兵团建工集团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1.2022年4月8日,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 2022年12月13日,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兵团建工集团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22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相关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力求勤勉尽责,在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忠实、诚信的原则,在多方面关注上市公司动态,认真履行独董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2.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工作。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监督上市公司在机构、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独立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自觉学习与公司主营业务、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知识,扩展并深入学习行业发展知识,同时关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加快知识更新速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2年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提供合理化建议。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ibin@gohoamc.com
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加强调查研究,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发表独立意见,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独立董事:李斌2023年4月25日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在2022年度内任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履行职责,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2022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季红 | 6 | 6 | 0 | 0 | 2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2021年度内部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企业负责人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系数方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18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12月20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议案》、《关于向兵团建工集团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1.2022年4月8日,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2年12月13日,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兵团建工集团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现场办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和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按时参加董事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六、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2年本人按时召集并出席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并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及专业特长对审议事项发表意见,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健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和审计部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与注册会计师就定期报告审计安排及问题及时沟通,确保定期报告编制真实、准确和完整。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关注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及制度建设情况,并对完善公司考核方法方面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七、 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Jihong005@126.com
2023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培训,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出谋划策,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季红2023年4月25日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2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从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召开各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均详细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中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并依据相关规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本人2022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张海霞 | 6 | 6 | 0 | 0 | 2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企业负责人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系数方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18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12月20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议案》、《关于向兵团建工集团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1.2022年4月8日,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2年12月13日,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兵团建工集团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22年,本人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战略规划、财务情况、内部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自觉学习与公司主营业务、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知识,扩展并深入学习行业发展知识,积极参加上级监管机构举办的各项培训。同时关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加快知识更新速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提供合理化建议。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haixialawyer202011@163.com
2023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海霞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