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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视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宇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毛宇丰)

各位董事:

本人毛宇丰,作为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自主行使相关职权,勤勉履职,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独立自主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本人通过现场到会或远程视频的方式亲自出席了6次董事会,无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席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到会或远程视频的方式亲自参加4次股东大会,无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席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年4月29日,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期限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2日,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年8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以上事项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亲自出席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薪酬方案提出建议,切实地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办公,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利用通讯工具和互联网等及时了解公司行业资讯、经营情况、公司相关报道等,

能够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有效地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监督公司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及日常经营管理

本人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学习和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单位组织的学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指引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担任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毛宇丰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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