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9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353,493.70 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481,003.78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0,648,100.38元,公司2022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4,656,503.69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97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87,777,779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8,154,778.16元,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0.0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司稳定快速的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2022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