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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物业: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等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权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具体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授信额度使用范围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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