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太阳”)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现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序号 | 审议并作出决议事项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 2022.4.20 | 1 |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 ||
11 |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2 | 关于子公司拟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担保的议案 | ||
13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14 | 关于东莞市金太阳精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说明的议案 | ||
15 | 关于取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 ||
16 |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
17 |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 2022.4.29 | 1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 2022.5.25 | 1 |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
2 |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 2022.7.26 | 1 |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 2022.8.24 | 1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 2022.10.27 | 1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 2022.11.28 | 1 |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经营活动情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总体上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储存、规范使用等进行了有效的管理、规范和监督,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项目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核查,认为:董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调整价格及回购注销手续,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程序合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快速发展,可以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7、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全面了解,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8、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公司经营战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通过相关培训,倡导积极学习,实时掌握最新监管政策,不断提高监事会成员的知识储备及专业素质,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