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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旅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伟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2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其中现场与通讯相结合会议3次,通讯会议8次),本人应参加11次,均按时参加;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应出席4次,均按时出席。本着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本人认真研读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公司实际情况,在审议各项议案时,积极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见下表:

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参加现场与通讯相结合会议次数参加通讯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11113800

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见下表: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44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参加了所有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并以严谨、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2022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 在2022年3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在2022年4月8日,本人对公司总经理辞职发表了独立意见。

3. 在2022年4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之前,本人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会议期间,本人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 在2022年4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之前,本人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九凤谷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会议期间,本人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及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九凤谷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在2022年5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聘任公司总经理、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 在2022年7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 在2022年8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 在2022年10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之前,本人对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暨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对子公司共同增资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会议期间,本人对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对子公司共同增资暨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 在2022年11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集中管理闲置募集资金、聘任财务总监、聘任安全总监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 在2022年12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之前,本人对关联方征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其定着物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会议期间,本人对关联方征用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其定着物暨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2年,本人累计现场办公时间约为10天。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它时间,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方面的情况,听取工作人员对日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资金往来等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积极同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交流;主动掌握旅客运输服务、旅游综合服务等与公司核心产业相关的市场信息及行业政策,为公司的产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年报审计会计师进场前与会计师、公司管理层沟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听取公司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会计准则执行、会计政策变更等方面的汇报;对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债务结构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主动询证,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能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2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 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维护了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 监督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 加强自身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任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和其他委员一起认真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2022年半年度及季度财务报告,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使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有效发挥了监督和指导作用。

2.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和其他委员一起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了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六、其他事项

1.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报告期内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的情况下,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

本人联系方式:334636606@qq.com。

独立董事:胡伟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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