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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666,929.85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946,088.24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32,128,229.2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20,625,769.7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720,625,769.75元。

根据证监会相关指导精神和《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公司充分考虑未来资金安排和正常经营需求,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1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拟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分红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为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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