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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下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监事会成员参加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监察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和内控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充分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将 2022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2022年度共召开了11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的规定。2022年监事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两项议案。

2、2022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四项议案。

4、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等九项议案。

5、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6、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等三个议案。

7、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两个议案。

8、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两个议案。

9、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10、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列席了11次董事会,出席了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重点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方面情况,注重监督实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定发展。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11次董事会和4股东大会会议,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及时的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真实、准确、及

时和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有效,能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资产流失状况;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存储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关联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也未发生关联资金占用情况。

(五)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管理风险,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六)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监督与

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三、2023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提高治理水平。监事会将继续强化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规性。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领域、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督促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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