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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 HONGCHENG ENVIRONMENTCO.,LTD.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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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须知
一、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
(一)股东发表意见,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二)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和提案进行审议的时间,以及每一股东的发言时间和发言次数,由股东大会主持人在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中规定并宣布。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时,应在会前进行登记,并在会议规定的审议时间内发言,发言顺序按股东持股数多寡依次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发表意见的股东,可以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告主持人;
(三)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口头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应当经大会主持人同意。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发表意见时,应简明扼要阐明观点,对报告人没有说明而影响其判断和表决的可提出质询,要求报告人做出解释和说明,并不得超出会议规定的发言时间和发言次数。
四、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六规定,股东可以就议案内容提出质询和建议,会议主持人应当亲自或指定与会董事和监事或其他有关人员对股东的质询和建议做出答复或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质询,但应向质询者作必要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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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询与议题无关;
(二)质询事项有待调查;
(三)回答质询将明显损害股东共同利益。
五、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六、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定,会议主持人可以命令下列人员退场:
(一)无出席会议资格者;
(二)扰乱会场秩序者;
(三)衣帽不整有伤风化者;
(四)携带危险物品或宠物者;
(五)其他必须退场情况。
上述人员不服从退场命令时,会议主持人可以通过警卫人员强制其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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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7日
三、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1289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邵涛先生
六、主持人宣布股东出席情况、大会须知并宣布大会开始;
七、相关人员向大会报告议案,并审议本次会议议案;
1、关于审议《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审议《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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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审议《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审议《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审议《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审议《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咨询,公司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提问;
九、会议表决: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工作人员清点表决票;
十、会议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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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不断提升公司现代治理水平,持续加强公司科学规范运营能力,有力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全力推进年度各项工作,实现了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受董事会委托,现将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向各位董事报告,请审议。
一、2022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坚持围绕打造中国一流的环境产业综合运营商的发展定位,紧扣环保产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以项目、人才、技术为抓手,不断培育转型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构建产业新体系,积极借力资本市场,为公司源源不断注入动能活水,奋力实现公司价值增值、品牌提升,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一)生产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全力保持了经济指标的稳步增长和发展质量的稳步提升,财务结构稳健、资产状况良好,呈现出了强劲的发展韧性和活力。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77,609.86万元,较上期(不含鼎元、安义、蓝天碧水和思创机电,下同)下降4.87 %;利润总额129,980.09万元,较上期增长8.52%;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94,562.02万元,较上期增长15.31%;基本每股收益0.90元/股;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08.99亿元,同比增长18.06%;净资产为80.91亿元,同比增长25.09%。
截至报告期,鼎元生态实现营业收入76,416.12万元,利润总额20,792.19万元,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1,715.13万元。截至报告期,鼎元生态总资产为
32.35亿元,净资产为11.62亿元。
2022年, 公司自来水售水量39,426万立方米,较上期增长4.11%,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污水处理量115,076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8.73%;天然气售气量51,283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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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主要收入构成情况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自来水销售收入93,434.60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2.16%;实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229,331.83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9.85%;实现燃气销售收入190,335.85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24.78%;实现给排水工程收入55,060.40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7.17%;实现污水环境工程收入83,360.81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0.85%;实现燃气工程安装收入40,649.68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5.29%;实现固废处理收入73,638.71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9.59%。
供水服务保障体系优质优效。报告期内,现金收购大股东水业集团旗下安义水司100%股权、扬子洲水厂,彻底解决同业竞争,供水产能为194万立方米/日,新建管网32.65公里,改造28.9公里,紧跟城市经济开拓节奏。争分夺秒开展抬水围堰工程,有效应对赣江取水问题,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用水需求。推进取水口优化工程建设,策应赣江岸线提升开发需求,服务社会发展。不断拓展和延伸供水产业链,打造管道直饮水南昌样板,迅速完成两个试点建设,紧跟市民升级化、便捷化、多元化的用水服务需求,同时谋求产业新的增长点。
污水项目建设运营稳扎稳打。公司污水处理总设计规模为371.05万立方米/日,报告期内,收购水业集团旗下蓝天碧水100%股权,在解决同业竞争后,进一步深挖环保项目市场,紧盯全省污水增量项目,从投资模式、单价测算、利润点分析等方面突破突围,全力实现以存量项目为据点的新增项目稳步落地。报告期内,中标了5个新增BOT项目,实现了9个TOT项目运营收费,新增总投资7亿元。实现“厂网一体化”新模式项目试点,加速提升公司水环境治理一体化保护和综合服务能力,积极扩大区域排头兵优势。
天然气新能源供应安全安心。报告期内,销气量5.1亿方,同比增长7%。全年改造老旧管网249公里,为管网升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自2022年5月1日起,非居民天然气终端价格调整至4.5元/方,为当年江西省唯一获取该政策的地市,积极疏导成本压力。推动数字燃气建设,运用“码上办”自助服务平台,提高抄收率、提升用户粘度、增加预存气费。顺利完成云湾加油站项目建设,同时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和零售许可证,运营后可进一步扩大能源和综合服务业务发展。
固废板块并购重组做大做强。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工作取得圆满成功。通过本次总规模达9.44亿元的资产重组,公司快速切入高成长固废领域,优化了公司在环保领域的整体业务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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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的行业地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保障。此次发行价格7.26元/股较发行底价6.66元/股,超出比例达109.01%,申购金额26.83亿元,申购倍数为募集资金的7.29倍。同时引来众多实力强劲的投资机构积极参与,对比同期同类型再融资行为,在认购价格、认购倍数等方面均首屈一指,充分彰显了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高度认可与信心。
科技赋能高企认定创新创造。报告期内,公司及旗下绿源供水设备公司再获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多产业、全覆盖、系统化的创新引领、转型升级发展更进一步。近年来,公司包括本部曾陆续有7家企业通过国家高企认定,科技创新步伐明显加快,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再投资能力等带来了明显的积极影响。公司持续优化包含供水、污水及固废等核心板块数字系统的全天候、全方位调度,使运营管控更加精细化、智慧化,为公司前进提供加速的发展引擎。
(二)规范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规范了公司日常运作、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1、日常治理和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5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投资者行使表决权提供了便利。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2022.01.21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胡晓华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增补邵鹏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22.04.28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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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大会 | ||
2022.05.12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2022.09.14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洪城环境关于协议收购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和扬子洲水厂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
2022.11.03 |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2年公司董事会召开11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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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2022.01.05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胡晓华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增补邵鹏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2.01.26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 《关于调整洪城环境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2022.02.18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 《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更新财务数据及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加期评估事项的议案》 |
2022.04.12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 《洪城环境关于协议收购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和扬子洲水厂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2.04.20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财务决算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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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更新改造资金使用专项计划》、《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2.05.18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2.06.23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 |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22.08.24 | 第七届董事会第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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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 要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协议收购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扬子洲水厂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2.10.17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 |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2.10.26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 《关于<洪城环境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2.12.20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都能够按照工作细则的规定,就公司重大发展战略、人事选举聘任提名、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人员薪酬考核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为董事会的高效决策及合规运作提供了有力支持。2022年各专门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其中提名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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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2022.12.16 | 提名委员会 2022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22.03.12 | 审计委员会 2022年第一次会议 | 安排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见面座谈,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时间安排和相关计划;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审议《关于聘请洪城环境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关于聘请洪城环境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2.03.29 | 审计委员会 2022年第二次会议 | 《洪城环境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洪城环境2021年年度报告工作计划》《洪城环境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洪城环境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洪城环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洪城环境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2022.04.07 | 审计委员会 2022年第三次会议 | 《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洪城环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2022.04.20 | 审计委员会 2022年第四次会议 | 《洪城环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2022.01.0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2022.04.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年第二次会议 |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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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质量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登记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确保内幕信息依法合规登记管理。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格式指引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共计97项,其中2021年年报和2022年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均按预约时间如期披露,所有应披露事项未出现延期披露,未出现披露差错情况,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增强了公司信息披露认可度和透明度。
3、优化内控体系和规范公司治理
不断加强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建设,强化章程约束,充分发挥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治理从本源上更加规范、严谨、有效,形成系统完备、横向协同、上下贯通、夯实管用的闭环管理体系。切实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在合理授权范围内充分保障经理层的经营自主权,进一步压实经理层的经营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作用,有力推动公司治理更有效率、生产经营更有效益、企业创新更有效果。
4、有效维护投资者关系和有力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及时挖掘、总结与宣推公司运营发展中的价值点、关键点、鲜亮点,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路演、反路演、策略会,与市场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与引导。积极做好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主流官方媒体的合作,善于借助媒体的正能量,树立和传播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持续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实地接待、网络邮件、电话沟通、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多种方式,使更多的投资者对公司从了解认可走向信赖支持,促进公司实现价值回归。
公司董事会十分重视对股东股利分红的回报,执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制定了《洪城环境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规划》,承诺未来连续三年内,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2022年,公司董事会制订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约5.2亿元,现金分红比63.37%,实现了《分红规划》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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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格局和趋势
1、城镇供水
城镇供水作为最为基础的公共设施,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居民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需求仍将持续稳步增长;另一方面,少子老龄化人口拐点到来,以及工业节能减排节水建设,使整体上处于成熟期的供水行业需求增速有所放缓。多项政策文件指导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进行水价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的供水定价机制,未来水价调整节奏有望加快;另一方面,考虑到水务行业涉及国计民生,公益性较强,短期内水价涨幅仍有限,企业利润空间受限。对此,公司抢抓行业机遇、拓展产业触角,积极补水链、延水链、强水链,瞄准管道直饮水风口。我国已出台《健康直饮水水质标准》,多地相继开展直饮水工程,《深圳市建设自来水直饮城市工作方案》显示,该市计划在2025年实现直饮水全覆盖。管道直饮水具有鲜活性、安全性、便捷性、经济性、服务性等鲜明优势,可充分满足用户差异化、多元化、升级化的用水需求。在政策支持、用水安全、服务升级背景下,直饮水行业前景可观,据研究机构预测,2021-2035年行业复合增速达20%,预计2035年内我国直饮水市场空间超4000亿元。同时,管道直饮水可以理解为市政供水的增值服务,是市政供水产业链的自然延伸,公司作为本地市场供水龙头,具有区域渠道、品牌竞争、管理团队、技术创新等多重先发优势。
2、污水处理
在各级环保政策带动下,污水处理行业快速发展,一方面,在量上达到可观的规模。相较沿海发达省份,江西省城镇化率长期相对较低,发展势头来看2022年GDP江西增速全国第一,随着地区经济的快速崛起,江西省污水排放量和处理率还将迎来双提升,同时作为长江经济带重要省份,江西省污水处理市场将随着长江大保护得到进一步发展。公司作为江西省首家污水处理厂运营先驱,市场竞争优势明显。另一方面,在质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管网一直是污水处理行业中的短板,收集率低、覆盖不足、资源化利用等问题不容忽视。从江西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印发的《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政策可以看出,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脉络为中期看量、长期看质,该方案要求到2025年底,全省新建污水管网2400公里以上、改造污水管网1600公里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对此,公司紧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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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导向、紧抓市场空间,充分利用现有优势关注该类细分市场需求,积极构建“厂网一体化”项目模式,实现从更多、更快增长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增长的战略迭代发展。
3、清洁能源
城市燃气是城市能源结构和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到2025年国内天然气年产量要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一方面,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持续推进以及环保政策的持续落实,作为清洁能源的天然气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将持续提升且增长迅速。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勘探尚存在产销缺口,加上国际能源价格持续保持在相对高位,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燃气采购成本增长,而终端销售价格涨幅有限。天然气主业虽然有着较大发展空间,但仅靠燃气业务带来的盈利增长空间或将收窄。对此,公司在充分巩固主业的同时,积极对外开拓,正在由较为单一的天然气供能业务,全力向满足用户多元化能源消费和综合化能源服务需求转变。
4、固废处置
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一方面随着城镇化率提升,市场空间有望进一步释放,另一方面行业正由跑马圈地转向运营为王,存量项目的高效运营及降本增效成为重点。对此,公司将进一步推动静脉产业园循环经济建设,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为主线,纵向协同推进收集、清运、飞灰处置等业务;横向链接污泥、餐厨、渗滤液处置等业务。经历高歌猛进发展后,固废处置行业由快时代转向大时代,在传统市政环保市场相对饱和的新形势下,一些企业逐步转向工业环保领域,我国危废处置行业尚处发展阶段,行业集中度和产能利用率较低,在无废城市建设背景下,头部企业正在率先卡位,公司将结合自身资源禀赋择机稳步探索该领域,以期实现固废产业链的高效协同和效益最大化。
5、环境治理
系统的环境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的发展的核心,环境治理不再单纯地停留在截污、减污等末端层面,转向包含源头控制、过程阻断、末端处理的全过程系统治理模式。江西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美丽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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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指出,坚持系统推进、协同增效,坚持三水统筹,全面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保护治理。公司不断创新思维,积极布局水环境治理领域,以实现现有核心业务的拓展与升级,持续向提供全方位系统服务、精准化专业服务的全国一流环境产业综合运营商方向发展。
三、2023年工作规划
2023年,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聚焦“市场开拓、民生保障、提质增效”,打造“5+x”产业体系,实施“9+1”项目攻坚战,构建企业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双促进发展格局,确保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不断打造专精特新企业,朝着向强而争、向优而进、向大而行的方向迈进。
1、大力提升产业发展对外拓展动能
公司将打造精准定位、科学协同的产业格局,着力构建城镇供水、污水处理、清洁能源、固废处置、环境治理五大核心板块,牢牢把握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围绕其开展强链、补链的x相关业务,包括设备建材生产与销售、工程设计与施工、环境检测与监测、药剂生产与供应。同时以“9+1”项目攻坚战为产业发展抓手,分为产业拓展类:(1)运作南昌地区存量污水管网,创建“厂网一体化”新模式;
(2)拓展固废处置项目,延伸企业产业链;(3)完成南昌市50个健康管道直饮水项目,开拓产业新增长点;资源整合类:(4)实施供(污)水+光伏工程项目,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5)成立设备分级维护保养中心,降低生产成本;资本运作类:(6)不断提升企业资产证券化水平;管理创新类:(7)推进存量贷款利率下降,降低融资成本;(8)加大工程业务应收账款考核力度,增添企业效益;
(9)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夯实企业高质量发展基础;(+1)工程建设类:采取多种方式承接全省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建设崇仁县等水环境治理项目,扩大污水处理市场份额。
2、大力提升民生保障优质服务职能
供水方面,不断构建水质优、水量足、水压稳、服务强的供水服务体系和优质营商环境。污水方面,综合提升城镇环境治理水平,致力于将污水处理项目打造成为守护绿水青山、提升宜居环境的生态利民工程。固废方面,不断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为百姓营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强化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确保应收尽收、日产日清。燃气方面,守护“蓝焰”安全,保障市民灶头气足火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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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力提升资本运作双轮驱动势能
在政策引领下,通过多元融资手段,打造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类项目,致力于技术创新突破、管理效率提升、资源统筹整合,进一步实现公司在环境能源等市场的业务突破,优化公司收入结构,提高市场化收益项目比重,加速优化公司在新时期的产业战略布局。积极关注环境行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与调整、污染防治问题的升级、生态系统的提升以及双碳等重大命题,不断寻求公司新的发展空间和增长点。
4、大力提升现代企业治理管控效能
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向管理要效益,以创新求发展,进一步夯实公司内部管控、制度架构、发展体系,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大公司在体制机制、经营方式、生产技术、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创新力度,积极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监督为重点,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构建激励与约束并举的长效机制,不断强化经营层管理能力和各级员工的工作干劲,持续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2023年,公司发展更有韧性、攻坚更有经验、成长更有基础,公司董事会将坚持战略引领、行稳致远,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投身新发展格局。充分围绕公司打造全国一流环境产业综合运营商的目标,科学谋划、统筹布局、审慎决策,坚定不移走好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经济发挥更大作用、为社会贡献更多力量。
以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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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2年度,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洪城环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形式参与公司重要工作,对会议议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议案、利润分配方案等提出建议,对决策的指导思想及作出的具体决定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股东的利益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会议召开审议情况如下:
(一)2022年1月15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2年2月1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更新财务数据及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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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加期评估事项的议案》。
(三)2022 年4月12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协议收购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和扬子洲水厂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四)2022 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财务决算及 2022 年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9、审议《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审议《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2022 年5月1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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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22年6月23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环境关于协议收购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扬子洲水厂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八)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
(九)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环境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2022年12月21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洪城环境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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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环境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严格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各项经营指标。
(三)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行为,其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时严格执行了关联方回避制度,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中的职责和作用。公司在所有实施的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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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和物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招标程序和要求办理。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关联交易合同履行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或公司权益的行为。
(五)公司内部控制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继续落实了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组织实施了对公司的重要子公司的财务、销售和工程项目管理等环节的内控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确保了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了公司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并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为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以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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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各位董事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编制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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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2年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各位董事的大力支持以及全体员工的辛勤付出下,公司紧扣环保产业发展战略机遇期,以“产业+资本”双轮驱动,坚持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并举,以人才、技术、项目为支撑,不断实现企业产业空间和结构布局、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转型升级。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3]第6-0001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公司实现产量:自来水售水量39,426万立方米,污水处理量 115,076万立方米,售气量51,283万立方米,LNG销量388万公斤,CNG销量1,763万立方米。营业总收入777,609.86万元;利润总额129,980.09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562.02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9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83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为 13.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为 12.78 %;上缴税费 4.46亿元。现就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和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如下,请各位董事审议。
2022年财务决算及分析
一、经营情况
1、产量:自来水售水量39,426万立方米,比上年39,682万立方米减少256万立方米,减幅0.65%;污水处理量115,076万立方米,比上年105,001万立方米增加10,075万立方米,增幅9.59%,主要由于: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增加4,276.73万立方米、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减少199.01万立方米、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减少 375.02 万立方米、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增加708.88万立方米、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减少7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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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立方米、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增加 294.08 万立方米、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增加29.46万立方米、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增加151.39万立方米、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增加240.33万立方米、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减少27.78万立方米、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减少6.52万立方米、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减少195.45万立方米、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增加14.29万立方米、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增加84.29万立方米、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增加3,146.33万立方米、丰城市洪投环保有限公司增加1,569.41万立方米、樟树市椿潭环保有限公司增加436.31万立方米;售气量51,283万立方米,比上年47,904万立方米增加3,379万立方米,增幅7.05%;LNG销量388万公斤,比上年1,135万公斤减少747万公斤,减幅65.81%;CNG销量1,763万立方米,比上年2,185万立方米减少422万立方米,减幅19.31%。
2、营业总收入:本年完成777,609.86万元,上年完成913,365.03万元,同比减少135,755.17万元,减幅14.86%。其中:自来水销售收入93,434.60万元,同比减少771.21万元,减幅0.82%;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229,331.83万元,同比增加53,114.07万元,增幅30.14%;燃气销售收入190,335.85万元,同比增加34,887.70万元,增幅22.44%;给排水工程收入55,060.40万元,同比减少19,141.01万元,减幅25.80%;污水环境工程收入83,360.81万元,同比减少184,977.51万元,减幅68.93%;燃气工程安装收入40,649.68万元,同比减少20,692.97万元,减幅33.73%;固废处理收入73,638.71万元,同比增加3,511.03万元,增幅5.01%;设计收入290.18万元,同比减少58.14万元,减幅16.69%;设备销售实现收入1,631.75万元,同比减少1,020.94万元,减幅38.49%;探测及检测收入88.94万元,同比减少319.13万元,减幅78.20%;光伏发电收入386.55万元,同比增加22.10万元,增幅6.06%;其他主营收入29.24万元,同比增加
29.24万元;其他业务收入实现9,371.29万元,同比减少338.39万元,减幅3.49%。
3、利润总额:本年实现利润总额129,980.09万元,上年实现151,098.53万元,同比减少21,118.44万元,减幅13.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562.02万元,同比减少7,579.52万元,减幅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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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盈利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本年实现768,238.57万元,上年实现903,655.35万元,同比减少135,416.78万元,减幅14.99%,其中:自来水销售收入93,434.60万元,同比减少771.21万元,减幅0.82%;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229,331.83万元,同比增加53,114.07万元,增幅30.14%;燃气销售收入190,335.85万元,同比增加34,887.70万元,增幅22.44%;给排水工程收入55,060.40万元,同比减少19,141.01万元,减幅25.80%;污水环境工程收入83,360.81万元,同比减少184,977.51万元,减幅68.93%;燃气工程安装收入40,649.68万元,同比减少20,692.97万元,减幅33.73%;固废处理收入73,638.71万元,同比增加3,511.03万元,增幅5.01%;设计收入290.18万元,同比减少58.14万元,减幅16.69%;设备销售实现收入1,631.75万元,同比减少1,020.94万元,减幅38.49%;探测及检测收入88.94万元,同比减少319.13万元,减幅78.20%;光伏发电收入386.55万元,同比增加22.10万元,增幅6.06%;其他主营收入29.24万元,同比增加
29.24万元。
2、其他业务收入本年实现9,371.29万元,同比减少338.39万元,减幅3.49%,主要为材料销售收入减少1,395.67万元。
3、主营业务成本本年发生545,889.01万元,上年发生671,203.10万元,同比减少125,314.09万元,减幅18.67%,其中:自来水销售成本54,569.34万元,同比增加5,126.43万元,增幅10.37%,主要为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维修费等增加;污水处理成本136,994.35万元,同比增加31,387.99万元,增幅
29.72%,主要为原材料、职工薪酬、无形资产摊销和动力费增加;燃气销售成本180,199.58万元,同比增加41,570.12万元,增幅29.99%,主要为天然气采购价格和采购量增加;给排水工程成本40,212.73万元,同比减少23,181.66万元,减幅36.57%,主要为给排水工程项目同比减少;污水环境工程成本75,231.00万元,同比减少173,544.22万元,减幅69.76%,主要为污水项目减少;燃气工程安装成本15,470.58万元,同比减少8,567.44万元,减幅35.64%,主要为业务量减少;固废处理成本41,317.60万元,同比增加2,999.20万元,增幅7.83%,主要为职工薪酬、无形资产摊销和动力电费增加;设计成本160.90万元,同比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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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57.97万元,减幅26.49%;设备销售成本1,499.21万元,同比减少828.62万元,减幅35.60%(随设备销售收入减少);探测及检测成本43.45万元,同比减少225.99万元,减幅83.87%;光伏发电成本181.57万元,同比减少0.64万元,减幅0.35%;其他主营成本8.70万元,同比增加8.70万元。
4、其他业务成本本年发生2,994.35万元,上年发生3,669.65万元,同比减少675.30万元,减幅18.40%,主要为材料销售成本减少。
5、税金及附加本年发生5,264.69万元,上年发生4,140.90万元,同比增加1,123.79万元,增幅27.14%,主要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增加。
6、销售费用本年发生22,593.83万元,上年发生23,908.76万元,同比减少1,314.93万元,减幅5.50%,主要为职工薪酬和修理费减少。
7、管理费用本年发生35,026.38万元,上年发生33,329.31万元,同比增加1,697.07万元,增幅5.09%,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费及资产摊销增加。
8、研发费用本年发生12,140.21万元,上年发生10,340.14万元,同比增加1,800.07万元,增幅17.41%,主要为员工费用增加。
9、财务费用本年发生29,236.47万元,上年发生25,942.32万元,同比增加3,294.15万元,增幅12.70%,主要为利息支出和利息调整增加。
10、其他收益本年发生5,064.03万元,上年发生4,386.89万元,同比增加
677.14万元,增幅15.44%,主要为供水运维补贴增加。
11、投资收益本年实现500.87万元,上年实现919.00万元,同比减少418.13万元,减幅45.50%,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减少。
12、信用减值损失本年发生-316.25万元,上年发生5,687.73万元,同比减少6,003.98万元,主要为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减少。
13、资产减值损失本年发生32.94万元,上年发生-1,199.90万元,同比增加1,232.84万元,主要为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14、资产处置收益本年实现1,197.23万元,上年实现802.99万元,同比增加394.24万元,增幅49.10%,主要为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收益增加。
15、营业外收入本年实现542.97万元,上年实现915.32万元,同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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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35万元,减幅40.68%,主要为政府补助减少。
16、营业外支出本年发生1,506.59万元,上年发生1,244.35万元,同比增加262.24万元,增幅21.07%,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损坏报废损失增加。
三、财务状况
(一)资产总额:本年为2,089,944.18万元,上年为2,154,057.16万元,同比减少64,112.98万元,减幅2.98%。
1、流动资产本年为475,002.86万元,同比减少100,077.88万元,减幅17.40%。其中:(1)货币资金233,386.45万元,同比减少117,099.82万元,减幅
33.41%,主要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2)应收票据1,578.33万元,同比增加910.22万元,增幅136.24%,主要为商业承兑汇票增加;
(3)应收账款139,887.28万元,同比增加46,410.10万元,增幅49.65%,主要为应收垃圾及污水处理费增加;(4)预付款项9,059.87万元,同比减少4,278.39万元,减幅32.08%,主要为预付款项转为合同履约成本;(5)其他应收款12,499.53万元,同比增加1,169.60万元,增幅10.32%,主要为市财政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往来款及其他增加;(6)存货32,617.34万元,同比减少5,580.66万元,减幅14.61%,主要为合同履约成本减少;(7)合同资产26,414.85万元,同比减少7,377.14万元,减幅21.83%,主要为应收工程款减少;(8)其他流动资产19,559.21万元,同比减少14,231.78万元,减幅42.12%,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和待认证进项税减少。
2、长期股权投资7,207.88万元,同比增加307.59万元,增幅4.46%,主要为子公司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投资。
3、投资性房地产142.94万元,同比减少7.72万元,减幅5.12%。
4、固定资产474,650.49万元,同比增加13,831.13万元,增幅3.00%,主要为在建项目结转固定资产。
5、在建工程59,157.02万元,同比减少5,399.70万元,减幅8.36%,主要为在建项目结转固定资产。
6、无形资产1,014,363.83万元,同比增加29,193.41万元,增幅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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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特许经营权增加。
7、长期待摊费用1,651.11万元,同比增加1,508.71万元,增幅1059.49%,主要为装修费增加。
8、递延所得税资产8,197.77万元,同比减少1,233.46万元,减幅13.08%。
9、其他非流动资产33,921.41万元,同比减少5,437.15万元,减幅13.81%,主要为PPP项合同资产减少。
公司总资产规模同比减少,仍以非流动资产为主(其占比较上年增加6.74个百分点,为77.27%),资产结构中,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为48.54%。
(二)负债总额:本年为1,280,803.70万元,上年为1,356,061.26万元,同比减少75,257.56万元,减幅5.55%。
1、流动负债本年为728,458.40万元,同比减少65,842.55万元,减幅8.29%,其中:(1)短期借款111,497.66万元,同比减少99,797.32万元,减幅47.23%,主要为信用和保证借款减少所致;(2)应付票据11,969.80万元,同比增加5,880.91万元,增幅96.58%,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增加;(3)应付账款307,691.63万元,同比减少17,626.10万元,减幅5.42%;(4)预收账款3.19万元,同比减少5.35万元,减幅62.65%,主要为预收房屋租金减少;(5)合同负债74,075.80万元,同比减少2,495.72万元,减幅3.26%,主要为预收工程款减少;
(6)应付职工薪酬11,158.69万元,同比增加641.67万元,增幅6.10%,主要为本期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增加;(7)应交税费10,096.20万元,同比减少3,234.12万元,减幅24.26%,主要为应交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少;(8)其他应付款113,619.28万元,同比增加40,092.60万元,增幅54.53%,主要为股权收购款增加;
(9)应付股利16,179.79万元,同比增加10,571.07万元,增幅188.48%,主要为普通股股利增加;(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8,504.14万元,同比增加13,846.37万元,增幅31.01%,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11)其他流动负债29,842.00万元,同比减少3,145.48万元,减幅9.54%,主要为待转销项税减少。
2、长期借款364,127.53万元,同比减少9,115.24万元,减幅2.44%,主要为质押借款减少。
3、应付债券157,466.97万元,同比增加5,371.03万元,增幅3.53%,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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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溢折价摊销增加。
4、租赁负债7,894.08万元,同比增加3,365.93万元,增幅74.33%,主要为本期新增租赁负债。
5、长期应付款0.00万元,同比减少10,000.00万元,主要为本期专项应付款减少。
6、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469.19万元,同比减少190.26万元,减幅11.47%。
7、预计负债6,544.55万元,同比增加1,908.25万元,增幅41.16%,主要为特许经营权项目后续大修重置支出增加。
8、递延收益14,819.14万元,同比减少758.00万元,减幅4.87%。
9、递延所得税负债23.83万元,同比增加3.28万元,增幅15.99%。公司负债规模同比减少,以流动负债为主,占总负债比重仍然较高,为56.88%,
(三)股东权益:本年为809,140.48万元,上年为797,995.90万元,同比增加11,144.58万元,增幅1.40%。
1、实收资本109,011.21万元,同比增加13,727.73万元,增幅14.41%,发行股份收购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和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其他权益工具28,195.91万元,同比减少9.09万元,主要为本期可转债转股。
3、资本公积242,785.57万元,同比减少54,106.04万元,减幅18.22%,主要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专项储备2,457.73万元,同比增加256.62万元,增幅11.66%,主要为计提安全生产费增加。
5、盈余公积31,592.13万元,同比增加6,202.55万元,增幅24.43%,主要为根据当期净利润计提。
6、未分配利润297,417.04万元,同比增加35,488.29万元,增幅13.55%。
7、少数股东权益98,340.84万元,同比增加8,850.31万元,增幅9.89%。
四、财务评价指标
1、销售毛利率:29.41%;2、销售利润率:16.72%;3、资产负债率: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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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流动比率:0.65;5、速动比率:0.57;6、应收账款周转次数:6.66次;7、总资产周转率:0.37次;8、总资产报酬率:7.44%;9、现金比率:32.04%;10、利息保障倍数:5.41;11、基本每股收益0.90元/股;1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3.49% ;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2.78%
以上财务指标都在正常范围内,财务风险较小。
五、纳税情况
公司共计上缴税费44,639.61万元,其中:增值税12,261.33万元、企业所得税24,880.96万元、房产税1,412.35万元、城建税696.95万元、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510.25万元、土地使用税1,573.49万元、个人所得税2,413.45万元、残疾人保障金385.16万元、印花税399.15万元、环境保护税92.04万元,车船使用税14.47万元。
六、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更新改造计划72,820.89万元,实际完成支付31,728.90万元,其中:
母公司更新改造计划35,696.59万元,实际完成支付14,510.98万元,主要项目有:
(一)青云水厂(1355.22万元)
其中:1、二期滤池改造709.59万元;2、取水口迁移工程349.82万元;3、三期高压室更新改造78.23万元;4、三期滤池清水阀相关备件56.91万元;5、一期反冲泵房低压柜改造43.5万元;6、源水管加装排空阀37.98万元;7、备件采购25.3万元;8、老反冲洗泵房配电间和值班室改造12.65万元;9、购置电脑及空调8.5万元;10、普罗名特计量泵采购6.53万元;11、厂区小刮泥机更换滑触线更换6.51万元;12、零星工程13.66万元;13、ABB变频器预防性维护2.8万元;14、党性教育基地更新2.71万元;15、三期沉淀池集水槽维修、调整0.52万元。
(二)朝阳水厂(304.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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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取水泵房水泵管道改造工程156.35万元;2、取水泵房电机改造工程89.5万元;3、送水泵房2台水泵机组出水管路改造工程14.15万元;4、送水泵房行车(10t)改造13.8万元; 5、二期反应池进水阀改造工程11.83万元;6、更换(购买)设备配件5.91万元;7、零星工程8.22万元;8、滤池翻修5万元。
(三)长堎水厂(345.05万元)
其中:1、新中控室自控工程70万元;2、取水泵房液控阀更新改造68.05万元;3、二级泵房水泵更新改造工程53.57万元;4、二期网格反应池改造54.8万元;5、平流沉淀池改造42.92万元;6、备用电源电缆改造工程20.88万元;7、购置化验设备、备件及办公设备20.28万元;8、购置加矾机3.7万元;9、南齿加压站变压器更换改造2.86万元;10、购置潜水排污泵1.8万元;11、门卫室改造装饰工程1.76万元;12、滤池翻修工程4.43万元。
(四)牛行水厂(757.62万元)
其中:1、更换一期10KV开关柜整体维修工程174.82万元;2、低压送水泵房更新一台10KV水泵机组及变频器174.18万元;3、一期滤池电动阀更新改造工程143.35万元;4、一期建筑物修缮工程50.63万元;5、一期沉淀池刮泥机整体更新改造51.68万元;6、一级化验迁改工程35.23万元;7、取水4#泵备件包采购31.58万元;8、购置办公用品及生产备件13.34万元;9、厂区排污雨水管道疏通、路沿石及硬井盖维修12.09万元;10、购买二、三期滤池电动执行器9.9万元;11、罗茨风机增加2台变频工程8万元;12、购置一期5#泵检修阀6.65万元;13、牛行水厂向公司调度大楼提供临时低压供电的工程5.56万元;14、购买二期送水泵房直流屏电池4.02万元;15、高压送水泵房周边排水改造工程4.07万元;16、购买备用排污泵1.5万元;17、厂区防火门更换1.31万元;18、乐化加压站积水外排工程1.03万元;19、浓缩池及平衡池清淤17.2万元;20、零星工程8.86万元;21、党支部建设2.62万元。
(五)红角洲水厂(131.81万元)
其中:1、备品备件一批18.56万元;2、低压配电系统改造14万元;3、一期滤池管廊制作钢制走道板13.76万元;4、送水泵房水泵购买软启及安装调试12万元;5、一期底阀排泥及下水管系统整体改造10.86万元;6、二泵房隔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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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8.18万元;7、排泥池加装冲洗管道及电动蝶阀7.44万元;8、办公楼、值班点厕所改造6.67万元;9、工艺池体雨棚更换4.58万元;10、送水泵房变频器室散热风道改造4.57万元;11、取水泵房3#泵增加一套振动传感器4.4万元;12、购买一台电动机断路器4万元;13、流量计防雷改造3.39万元;14、一期进水渠格栅改造3.59万元;15、购置电脑及投影仪1.22万元;16、零星工程9.79万元;
17、电子监控维护4.8万元。
(六)城东水厂(85.58万元)
其中:1、保利公变改转线可靠性电源改造26.73万元;2、二期滤池新建踏步楼梯及其气冲阀门检修平台8.66万元;3、取水泵房环形行车检修平台8.09万元;4、一期,二期滤池窗台摇头改百叶窗7.69万元;5、厂区二泵房,综合楼,维修仓库,脱水机房,粉炭投加间,低压室,加药间及其取水泵房屋顶漏水7.25万元;6、综合加药间墙面维修工程7.07万元;7、购置生产设备7.94万元;8、中控室显示屏更换及电脑、电瓶车购买2.64万元;11、零星工程9.51万元。
(七)扬子洲水厂(25.08万元)
其中:1、购置离心泵机组一套及备件6.46万元;2、更新阀门4.04万元;3、基础制作及水泵附属管道连接改造2.91万元;4、更新流量计1.16万元;5、更新办公电脑0.85万元;6、购置管道开孔机0.75万元;7、零星工程4.86万元;
8、泵房值班室和加药间门窗更换1.91万元;9、卫生间翻修1.79万元;10、更换大功率电瓶一组0.35万元。
(八)公司营销部门及机关(2132.05万元)
其中:1、水务研发中心购买实验设备及耗材费用等478.03万元;2、董事会办公室支付重大重组相关中介费402.19万元;3、生产技术中心行车维修、各类检测费、监控系统及应急工程等313.92万元;4、各营业处改装电磁水表及远传大表费131.43万元;5、信息中心购置相关设备及公众号平台开发维护费用等
128.1万元;6、广润门物业改造大楼设施工程等123.08万元;7、管网管理部反铲租赁更新及外勤管理软件平台升级等111.93万元;8、客服中心营销系统改造、购置服装及办公设备等78.27万元;9、管网维护中心购置生产用车及车辆维修配件、抢修材料等51.88万元;10、计划财务部建设财务共享平台费等37.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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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余零星开支275.5万元。
(九)供水管网改造(9373.81万元)
主要为城区给水管道新建、改造工程5849.23万元、昌南大道(一标段)给水管道新建工程739.41万元、梦山大道工程490.27万元、武功山大道工程479.47万元、桃花路给水管道安装工程439.83万元、小平小道工程342.12万元、鲤鱼洲公路给水管道新建工程268.56万元、阀门井具(窨井盖)改造198.46万元、闸阀改造工程181.48万元、新建城区管网优化建设路139.39万元、昌东加压站改造103.55万元、京东南大道给水管道改造工程90.32万元、港隆路给水管道工程51.72万元。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孙)公司更新改造计划37,124.3万元,实际完成支付17,217.92万元,主要项目有:
洪城环保八大片区购置一体化液位计、COD氨氮分析仪、曝气机、潜水推流器、溶解氧计、PLC模块等生产用设备以及厂区建筑物维修、厂区消防和自来水管改造、高效沉淀池遮阳棚及池底清淤、车间改造等6,727.18万元;萍乡环保购置配水井回流泵配套配电柜、提升泵控制柜及变频柜、钢丝绳牵引式粗格栅等生产用固定资产以及二沉池与配水排泥井、新建废液储存室、厂区维修改造72.47万元;九江蓝天碧水环保购置低压开关柜、高效沉淀池变频器、沉砂机、砂水分离器、新细格栅压榨机、自吸式螺旋曝气机、出水总氮总磷自动分析仪等生产用设备以及配电间改造、二沉池不锈钢铺设402.15万元;九江八里湖环保购置隔水式生物培养箱、净化工作台、电子屏、智能停车及人行管理系统等生产用固定资产以及废液间、污泥浓缩池与调理池楼梯过道、厂内导向牌及宣传展板32.68万元;景德镇环保污泥输送机改造、建设雨棚、停车棚以及提升泵房及格栅间清淤、污泥鉴定36.44万元;温州洪城购置曝气系统改造、数字监控系统、ORP监测仪、空调、浓缩带式、压榨过滤一体机、进水COD分析仪、进水氨氮分析仪、PH监测仪、数采仪等生产用固定资产113.8万元;温州弘业滨海二厂到滨海一厂互调工程7.85万元;温州宏祥变压器扩容78.97万元;朝阳环保购置纤维束滤池、刮吸泥机、推流器、变压器、紫外线灯管及套管等生产用设备以及厂容厂貌升级改造(含路面)、池体清淤、危险源检测、入河排污口论证与涉河建设审批等11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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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辽宁环保购置流量计、高效转子泵、生化池溶解氧变送器、加药系统及药剂等生产用固定资产以及鼓风机改造、电缆沟构筑物整修、设备维护检修等
454.09万元;盖州环保生产设备维修16.75万元;城北污水购置乌分析仪、扫描仪、打印机以及垃圾分类存放池、下水污泥清掏、改造PAC加药系统等零星工程
55.78万元;城东污水中水管网改造、细格栅格栅网改造、加药间PAC数字泵改造、以及党建文化墙、厂区宣传视频、厂区导引牌等21.03万元;湾里水司购置电脑、空调、便携式浊度仪、电动清水阀、电动排污阀以及湾里加压站扩容提升项目、更换办公区域标识及新增安全警示标牌、维修供水设施、乌井水厂5000吨一体化改造等144.57万元;工程公司购置电脑、打印机、车辆等4.74万元。青云谱安装分公司购置电脑、打印机等1.86万元;绿源设计所购置电脑、打印机等9.07万元;二次供水购置工程管理软件、电脑、打印机等以及南钢、南齿加压站、前后办公楼内外墙粉刷改造、办公楼漏水改造、新建电动车棚64.37万元;供水设备公司购置电脑、空调0.63万元;绿源设备公司购置软件、电脑0.97万元;赣江新区水务购置电脑、打印机等0.56万元;洪城检测购置检验设备、分析仪、电脑等67.34万元;绿源光伏购置扫描仪0.7万元;公用新能源购置打印机、家俱、加气系统升级、站点信息追溯系统等54.26万元;燃气公司购置车辆、探测仪、定位手机、检漏仪、电脑、打印机、空调等以及管网改造及抢修、零星维修、安全隐患整改、超期服役表更换等7684.38万元。这些专项的实施对公司保证安全优质供水、供气、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关于子(孙)公司的经营情况:
(一)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14.7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主营集中供水、供水管网及设施维护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4,461.74万元,净资产5,746.48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509.01万元。
(二)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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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主营市政给排水设计、咨询。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资产1,598.80万元,净资产1,102.22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44.52万元。
(三)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1,2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与垃圾处理工程设施开发、建设及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产业开发;污水及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开发、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20,839.80万元,净资产14,997.86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203.24万元。
(四)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萍乡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软件应用服务,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水质检测,信息技术服务(上述项目中法律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3,745.59万元,净资产3,670.31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626.74万元。
(五)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150万元,公司拥有其9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产品的研发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凭资质经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10,605.98万元,净资产6,774.04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23.05万元。
(六)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公司拥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凭资质经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996.01万元,净资产-98.55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91.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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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7,655.05万元,净资产2,948.52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8.24万元。
(八)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80,186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国家的专项规定的除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866,728.60万元,净资产437,066.32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9,582.97万元。
(九)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给水、排水工程勘查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给水设备工艺安装;空气管道及设备安装、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工程安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路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90,910.61万元,净资产53,627.06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2,081.93万元。
(十)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07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的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供电、售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总资产6,513.80万元,净资产2,631.40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2.68万元。
(十一)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51%的股权,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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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生产和销售管道燃气,汽车加气,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燃气设备、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维修,燃气设施的维护,经营其他与燃气有关的物资和服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42,339.44万元,净资产101,109.59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0,174.30万元。
(十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给排水工程查勘施工,人力装卸,供水管道工程施工,道路施工,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设备安装,消防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60,975.21万元,净资产13,021.64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7,837.38万元。
(十三)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8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燃气经营;双燃料汽车项目研发及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9,867.40万元,净资产9,050.19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71.11万元。
(十四)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400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要经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截至2022年12月31日,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65,461.20万元,净资产21,120.24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36.77万元。
(十五)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7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及其配套设施的开发及销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及技术咨询。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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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有限公司总资产24,931.88万元,净资产18,915.44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019.11万元。
(十六)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自来水生 产和供应、给排水设施工程建筑、给排水管道和设备安装、供水管网维修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环境治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260.82万元,净资产260.82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61万元。
(十七)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排水管网的建设;道路建设;土石方工程施工;污水处理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道路及管网的运营与维护;再生水资源利用;对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0.00万元,净资产0.00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65.37万元。
(十八)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16万元,公司拥有其80%股权,主营环保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工程。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4,600.85万元,净资产1,620.12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89万元。
(十九)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9,289.03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营市政管网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维护;市政养护工程;自来水、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及配套管理服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1,357.22万元,净资产9,444.94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00.72万元。
(二十)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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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3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处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6,804.39万元,净资产3,734.29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91万元。
(二十一)江西洪城检测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检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检测检验服务,环境保护检测,环保咨询服务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检测有限公司总资产5,307.29万元,净资产3,681.06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958.73万元。
(二十二)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267.03万元,公司拥有其63%股权,主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56,005.42万元,净资产16,131.59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946.10万元。
(二十三)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706.03万元,公司拥有其63%股权,主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94,252.79万元,净资产19,393.37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740.87万元。
(二十四)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固体废物处理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323,470.94万元,净资产116,163.16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9,726.83万元。
(二十五)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2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市政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设施投资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77,932.85万元,净资产26,443.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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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811.19万元。
(二十六)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主营生产销售饮用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9,597.95万元,净资产8,693.07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98.00万元。
(二十七)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5万美元,公司拥有其50%的股权,为公司合营公司,主营生产销售饮用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总资产5,745.33 万元,净资产4,894.96万元,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305.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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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务预算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2022年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发展态势以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因素,本着“求真、务实、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了2023年财务预算。
一、主要经营指标预算
项 目 合并产 量: 39,642.41万立方米(自来水)115,270.06万立方米(污水处理)
56,836万立方米(燃气)
1800万立方米(CNG压缩天然气)390万公斤(LNG液化天然气)
二、公司2023年资金来源及支出预算
1、资金来源:1,626,877.45万元
(1)年初银行存款:233,386.45万元
(2)营业总收入:813,807.00万元
(3)资产处置收益2,300.00万元
(4)其他收益:1,934.70万元
(5)营业外收入:83.76万元
(6)银行贷款:575,365.54万元
2、资金支出1,549,631.85万元
(1)生产成本、费用支出:616,883.42 万元
(2)税金支出:37,003.92 万元
(3)更新改造支出:85,154.60 万元
(4)对外投资:?72,100.00万元
(5)还本付息:239,210.21 万元
(6)预留生产周转资金:30,000.00 万元
(7)股利分配:53,415.89万元
(8)-(47)项目建设资金合计:415,863.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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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航空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1,037.47万元 |
(9)瑶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排水管改造1,877.41万元 |
(10)湾里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2,143.28万元 |
(11)航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12,472.75万元 |
(12)新余城东提标改造项目758.00万元 |
(13)固废园区环境空气在线监测项目175.00万元 |
(14)麦园循环经济产业园数字化展示平台建设项目175.00万元 |
(15)麦园垃圾填埋场园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299.40万元 |
(16)麦园垃圾填埋场园区雨水、污水、渗滤液处理尾水分流工程项目152.59万元 |
(17)鼎元生态办公楼给水管道改造、雨污分流改造项目153.68万元 |
(18)南昌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绿化工程38.23万元 |
(19)南昌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光伏发电项目112.13万元 |
(20)渗滤液西调节池进行清理及更换覆盖膜项目和盐泥项目888.08万元 |
(21)南昌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餐厨垃圾渗滤液处理和渗滤液浓缩液处理项目3,000.00万元 |
(22)南昌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理项目3,000.00万元 |
(23)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1,131.03万元 |
(24)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3,675.42万元 |
(25)萍乡环保提标改造项目1,900.00万元 |
(26)崇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一期项目30,404.26万元 |
(27)洪城环保提标扩容项目147,224.76万元 |
(28)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管网工程6,588.41万元 |
(29)南昌县厂网一体化项目40,000.00万元 |
(30)宁都扩建及配套管网项目20,000.00万元 |
(31)全南工业管网项目10,000.00万元 |
(32)进贤管网项目30,000.00万元 |
(33)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2,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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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34)樟树椿潭三期工程项目3,073.88万元 |
(35)丰城洪投工程项目2,350.00万元 |
(36)城市燃气管网工程34,863.32万元 |
(37)光伏电站建设7,158.39万元 |
(38)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理厂)BOT项目341.71万元 |
(39)空港水厂建设6,900.00万元 |
(40)管网新建及改造项目10,000.00万元 |
(41)定南县2018-2020年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2,541.27万元 |
(42)朝阳水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2,975.00万元 |
(43)取水口优化调整工程项目17,897.77万元 |
(44)红角洲水厂二期项目3,332.85万元 |
(45)项目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365.50万元 |
(46)城北水厂二期项目857.23万元 |
(47)牛行水厂二期工程项目3,500.00万元 |
2023年,公司将继续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聚焦“市场开拓、民生保障、提质增效”,打造精准定位、科学协同的产业格局,完善“5+x”环境产业体系,同时以“9+1”项目攻坚战为产业发展抓手,构建企业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双促进发展格局,确保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回报。以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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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元;????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特作如下分配方案:?
一、按????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数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元;?
二、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元,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元,减去????年已分配股利??????????????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为??????????????元。?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拾股派现金股利????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元,剩余?????????????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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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2年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2022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证监发[2004]11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受公司其他几位独立董事的委托,由我就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目前设有四名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万志瑾:女,1957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学士学位,会计师。历 任南昌化工厂财务科长、南昌银行 (现更名为江西银行)营业部主任、稽核(审 计)部总经理、监事。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余新培: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民建成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江西财经大学教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系副主任、系主任、副院长;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CIMA 个人会员,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西财经学院教授;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史忠良:男,1944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学士学位,教授(研究员)。历任中共江西省委学校教师、教务处长;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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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经大学校长、 教授。江西铜业、安源实业、泰豪科技、洪城水业独立董事,现任江西银行外部监事、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晓华(离任):男,1972年2月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美国密苏里大学哥伦比亚分校计算化学博士后研究员,美国孟菲斯大学计算化学博士后研究员,美国AutoZoneInc. 数据分析商业分析师,美国MerkleInc.大数据分析与市场营销经理,中国MerkleInc.大数据分析与市场营销高级总监,现任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大数据分析与市场营销总监;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邵鹏辉:男,1988 年 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江西省井冈学者(青年)、江西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兼任江西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教育部学位中心评审专家等,担任《ChineseChemicalLetters》、《净水技术》等国内外核心期刊编委(青年),《EnvironmentalScienceTechnology》 ,《AppliedCatalysisB: Environmental》,城镇供水、工业水处理等国内外核心期刊审稿专家。现任南昌航空大学副教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和事项。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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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姓名 | 本年 应参加 董事会 次数 | 亲自 出席 次数 | 其中:以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参加会议 | 股东 大会 出席 次数 |
万志瑾 | 11 | 11 | 10 | 0 | 0 | 否 | 2 |
余新培 | 11 | 10 | 10 | 1 | 0 | 否 | 0 |
史忠良 | 11 | 11 | 10 | 0 | 0 | 否 | 3 |
胡晓华(离任) | 1 | 1 | 1 | 0 | 0 | 否 | 0 |
邵鹏辉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2 |
(二)出席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余新培 | 4 | 4 | 0 | 0 |
万志瑾 | 4 | 4 | 0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万志瑾 | 2 | 2 | 0 | 0 |
邵鹏辉 | 2 | 2 | 0 | 0 |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邵鹏辉 | 1 | 1 | 0 | 0 |
史忠良 | 1 | 1 | 0 | 0 |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年内,我们在洪城环境公司治理、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控建设、高管薪酬、现金分红等方面发表独立意见。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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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发表独立意见前,详细了解事项、跟踪事项进展情况,并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建立畅通的联络渠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江西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法律法规条文编制学习文件,同步学习上市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文。同时,我们也关注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公司有关的宣传和报道。2022年,我们通过实地考察、会谈沟通、查阅资料等方式积极履行独董职责,公司已为我们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配合。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公司均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我们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同时积极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各种协助。我们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年内也未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关联方所提供的商品形成依赖关系。
(二)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所有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的正
????
常经营不构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除此之外,未发现公司有其他担保行为。公司报告期内也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尽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并重视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的交流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而且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专业审计团队,审计团队执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严谨敬业,在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组织实施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以现有公司总股本1,039,309,91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9,654,95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63.37%。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证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下简称《指引》)和江西证监局《关于切实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通知》(赣证监函[2014]27号)、《关于切实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补充通知》(赣证监函[2014]36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披露事项中的承诺仍在承诺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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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22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促进了公司更加严格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逐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障。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并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次,审计委员会四次,提名委员会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在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审议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决策过程中,我们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九)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我们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履行了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要求,且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地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做了披露,在报告期内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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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的相关议案及文件,我们认为:报告期内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股东收益的最大化。
(十一)董事、监事、高管薪酬
公司此次对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方式有效、薪酬确定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且兼顾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薪酬考核体系,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经营决策,促进公司决策水平的提高。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更加尽职尽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做出贡献。以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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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以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2023年度公司向各关联方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关联租赁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34,859.13万元,具体如下:
一、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对象 | 2023年 预计额 | 占2022年 营业收入比例 | 2022年预计额 | 2022年 实际发生额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 ?????? | ??????????? | ???????????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二、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对象 | 2023年 预计额 | 占2022年 营业收入比例 | 2022年预计额 | 2022年 实际发生额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 ??????? | ????????????? | ????????????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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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对象 | 2023年 预计额 | 占2022年 营业收入比例 | 2022年预计额 | 2022年 实际发生额 | |
关联租赁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 ?????? | ??????????? | ????????? | |
江西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保证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交易双方协商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都是购买关联方商品或者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不会发生关联占款;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因此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以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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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3年度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业务的发展需要,有效降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公司将向商业银行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共计为人民币667,400万元,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429,400万元的担保。具体借款计划如下:
1、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150,000万元整,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对外项目投资。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37,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开具建设期保函及商业承兑汇票。
3、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1,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4、公司拟为下列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350,000万元整,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投资项目及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其中30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42,700万元,主要用于营口市城市污水处理PPP项目贷款置换及开具运营期保函。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3)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8,000万元,主要用于赣江新区临空组团樵舍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贷款。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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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1,5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5) 、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1,7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6) 、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33,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7) 、南昌洪崖环保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24,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贷款。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10,900万元。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10,500万元,主要用于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贷款及开具运营期保函。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年授信计划8,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贷款及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8,500万元。
以上授予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9,4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上述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计划提供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分别按照实际情况互相调剂使用。如本担保事项获得通过后,12个月内本担保额度继续有效。在授权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将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银行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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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首批被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质,具有丰富的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管理层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讨论,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专项报告审核和验证。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酬,将根据2022年的实际水平和2023年的审计工作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以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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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贯彻实施财政部、审计署、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文)以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号文),根据江西证监局《关于推进辖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赣证监发[2012]35号)的要求,经公司管理层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讨论,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报酬将根据2022年的实际水平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工作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司协商确定。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董事审议,并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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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及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经理工作细则》、《法人授权管理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法律纠纷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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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及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以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