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太龙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650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太龙照明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苏芳 | 庄伟阳 | |
办公地址 |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吴宅园区 |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吴宅园区 | |
传真 | 0596-6783878 | 0596-6783878 | |
电话 | 0596-6783990 | 0596-6783990 | |
电子信箱 | ir@tecnon.net | ir@tecnon.net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半导体分销业务板块:
1、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要业务为半导体分销,业务主体为博思达资产组。博思达是业内知名的半导体分销商,常年专注于半导体分销领域,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产品主要应用于无线通讯、消费电子及工业物联网领域。博思达基于在电子元器件行业多年的服务经验和成熟的运作模式,结合上游原厂产品的性能以及下游客户终端产品的功能需求,为客户提供电子元器件产品分销、技术支持及供应链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及一体化服务,是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中联接上游原厂制造商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的重要纽带。博思达主要业务为无线通讯及消费电子领域相关的半导体分销,其中以手机的射频前端芯片为主。射频前端(RFFE),是移动通信系统的核心组件,主要起到收发射频信号的作用,包括功率放大器(PA)、双工器(Duplexer和Diplexer)、射
频开关(Switch)、滤波器(Filter)、低噪放大器(LNA)等五个组成部分。除此外,博思达代理的产品还包括各种运动传感器、视频图像处理器、图像传感器、安防主芯片、车载音效DSP处理器、导航、MCU、TWS耳机主芯片等产品。公司基于对各类芯片性能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需求的理解,在客户产品立项、研发、系统集成、量产等多个环节提供实验室和现场的技术支持,使公司代理的芯片及其他元器件能够嵌入在客户终端产品中,实现预定的功能,帮助下游客户快速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电子产品。
2、半导体分销业务板块的主要商业模式
(1)销售模式:博思达销售人员和FAE团队在与客户的沟通交流中,首先了解客户的需求,向客户提供代理产品的技术资料,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后,再为客户提供一系列解决方案。紧接着实时跟踪客户进展,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必要时能够及时为客户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使产品实现预定的功能。最后在交付货物后,完成销售工作,进入售后服务阶段。
(2)采购模式:根据客户项目进展,综合客户向博思达提出的订单需求,形成采购计划;与供应商沟通产品价格、交期及其他商务条款,再经过博思达内部风控部门审批后,正式生成采购订单,并下单给供应商;博思达在采购产品到货后检验入库,从而完成整个采购流程。
(3)盈利模式:电子产品制造商分销商在整个电子产业链中处于中间环节,起到连接上游原厂与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的作用。其最主要的功能是向原厂采购物料,并提供给下游需要该物料的电子产品制造商,由分销商承担向制造商提供技术支持、账期支持、售后甚至产品设计等服务,以及向上游原厂收集供应链信息提供行业动态等。同时,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电子产业链中具有较为重要的地位,在服务长尾客户、提供多样化供应链支持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原厂与代理商存在某种程度的相互依赖,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在产业链中的价值创造系标的公司的盈利模式。公司在开展半导体分销业务时,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服务和技术支持,以此促进半导体分销产品的销售。该模式分销业务中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并不单独收取费用,主要通过产品的销售量来实现盈利。
3、半导体分销业务板块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半导体分销业务板块实现营收277,253.1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6.83%;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7,047.1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0.14%。
博思达的分销业务主要集中于手机领域的半导体分销,下游手机行业本身集中度较高。其客户群体主要是手机品牌企业和大型手机ODM企业,如小米集团、OPPO、华勤通讯和闻泰科技等。
2022年以来,随着国内经济下行、俄乌战争、通货膨胀等一系列负面影响,促使企业和消费者减少支出,个人电脑、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需求放缓,半导体终端市场尤其是消费类市场需求收缩,市场订单下滑明显,大陆半导体行业出现了结构性调整。智能手机由于创新乏力,近年来除折叠手机外再无明显突破,导致智能手机平均换机周期已经延长至31个月。2023年2月17日中国信通院发布报告指出,2022年全年,智能手机出货量2.64亿部,同比下降23.1%。2022年全年,智能手机上市新机型累计351款,同比下降13.1%。受此影响,博思达报告期内的营收较去年同期下滑明显。
公司在提升服务老客户品质,维护、巩固好手机行业老客户群体的同时,也将大力发展新客户,尤其是开发新的行业领先品牌客户,在汽车电子和安防监控等新领域拓展更多的业务量,扩大客户群体的同时也增强公司应对行业波动风险的能力。同时,公司仍会继续积极向创新科技型企业转型,为未来公司向半导体应用方案设计领域转型布局,通过多种方式提升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继续探索、寻找优质项目,坚定地迈向半导体应用方案设计领域,从总体上提升公司整体技术创新和业务拓展能力。
(二)商业照明业务板块:
1、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的商业照明业务主要是照明器具、LED显示屏和光电标识三大模块。其中照明器具在照明应用中有基础和环境照明作用,而LED显示屏和光电标识则主要作为品牌和产品形象展示的载体,是配套产品体系的组成部分。为了顺应行业发展以及满足下游品牌零售商客户的需求,公司从2014年起开始大力发展LED显示屏和光电标识产品,公司逐步形成以照明器具为核心,LED显示屏和光电标识为新增长点的“一核两翼”产品格局。自2021年以来,智能化发展以及AR技术的日渐普及,都使得LED显示屏的运用展现了更多的“用武之地”。
2、商业照明业务板块的主要商业模式
公司采用“总部提供专业化设计、照明器具定制化开发、品牌终端门对门服务”模式,通过照明设计、开发制造、系统综合服务三大业务体系的有机组合,构建了一体化商业照明服务平台,向客户提供专业化、一体化、全流程的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充分运用三个业务体系:通过照明设计切入销售,传递服务理念、提升产品价值;通过产品开发将设计方案予以表达,通过产品制造及销售来实现公司价值;通过系统综合服务挖掘和服务客户需求,增强客户黏性,将这三个业务体系融合,使得三者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全面贯穿了于产业链的首尾,能够通过有效整合生产链条增强生产制造系统的快速反应能力,对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具有更快的响应速度,能够快速整合内部资源,提升完成客户订单的效率,保持公司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这一模式得到了品牌服饰零售终端照明领域的认可,公司始终致力于将这一商业模式充分复制,将规模效应与协同效应实现全面整合,创造更大的收益。
3、商业照明业务板块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照明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总收入46,282.15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了17.15%。
2022年,受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我国照明行业发展整体承压,根据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数据,22年行业销售额约为639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其中,出口总额为627亿美元,同比下降4%。LED行业需求的疲软导致了公司商业照明销售收入的减少。同时,公司近些年来部分新厂房投入使用以及为新厂房陆续购置新的生产设备,以突破原有的产能瓶颈,并且公司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生产智能化与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这些事项虽有利公司的长远发展,但仍使得公司近些年的固定管理成本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产能利用率的降低导致产品单位制造成本有所上升。综合上述因素,导致公司商业照明板块业务在本报告期内盈利较低。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其他原因
元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2,117,500,792.95 | 2,345,345,952.98 | 2,345,345,952.98 | -9.71% | 1,790,364,021.71 | 1,790,364,021.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12,445,372.45 | 1,091,417,955.21 | 1,091,417,955.21 | 1.93% | 555,071,756.80 | 555,071,756.80 |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3,235,353,262.17 | 4,947,560,323.47 | 4,947,560,323.47 | -34.61% | 1,132,693,467.36 | 1,132,693,467.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4,562,872.88 | 123,011,307.44 | 123,011,307.44 | -55.64% | 26,601,343.63 | 26,601,343.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1,743,175.29 | 114,698,121.24 | 114,698,121.24 | -54.89% | 23,874,742.57 | 23,874,742.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537,009,107.78 | 387,363,952.50 | 387,363,952.50 | 38.63% | 123,178,913.63 | 123,178,913.63 |
额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1.06 | 0.62 | -59.68% | 0.25 | 0.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1.06 | 0.62 | -59.68% | 0.25 | 0.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07% | 15.53% | 15.53% | -10.46% | 4.99% | 4.99%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847,946,753.34 | 627,180,079.87 | 926,844,767.35 | 833,381,661.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647,736.78 | 14,337,933.49 | 13,487,683.17 | 3,089,519.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058,230.55 | 13,691,653.49 | 11,532,332.79 | 3,460,958.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550,589.46 | 126,063,506.14 | 229,399,135.99 | 60,995,876.1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51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88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庄占龙 | 境内自然人 | 22.10% | 48,238,860.00 | 38,591,088.00 | 质押 | 25,975,830.00 | ||||
黄国荣 | 境内自然人 | 8.52% | 18,600,720.00 | 13,950,539.00 | ||||||
苏芳 | 境内自然人 | 7.78% | 16,976,880.00 | 12,732,660.00 | 质押 | 9,010,000.00 | ||||
向潜 | 境内自然人 | 4.93% | 10,754,560.00 | |||||||
姚督生 | 境内自然人 | 2.06% | 4,500,020.00 | |||||||
招商证 | 境外法 | 1.97% | 4,295,098.00 | 3,221,324.00 |
券国际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人 | |||||
孙洁晓 | 境内自然人 | 0.83% | 1,822,400.00 | 冻结 | 1,822,400.00 | |
冯敏 | 境内自然人 | 0.44% | 954,200.00 | |||
#兰小华 | 境内自然人 | 0.43% | 930,086.00 | |||
张风新 | 境内自然人 | 0.37% | 802,4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2年回购公司股份的计划。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因实施2021年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线相应调整为24.6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7)。截止2022年7月1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204,9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7%,最高成交价为26.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3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1,995,964.5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