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思达资产组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一、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太龙股份”)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6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议案,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太龙照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20年9月29日交易各方完成了本次交易协议中约定的交割程序,实现了对博思达资产组的控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关于收购博思达资产组100%股权完成交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人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人确认并承诺,标的公司于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的合并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500万港元、7,800万港元和9,200万港元。
三、博思达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华兴专字[2023]23001690052号),2022年度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96.58万港元,超过承诺数9,200万港元。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已实现。
四、备查文件
1、《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华兴专字[2023]23001690052号);
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