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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为深化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确保公司制度与监管法规有效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除附件所列的修订条款外,《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序号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公司章程》内容
1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3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重大交易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三千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重大交易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三百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三千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三百万元; …… 前款所述重大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售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4、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5、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6、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7、对外借款; 8、债权或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等。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相关部门另有规定外,免于按照本条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 前款所述重大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售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的除外); 3、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4、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5、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6、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7、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9、签订许可协议等; 10、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相关部门另有规定外,免于按照本条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4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重大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的对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重大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或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绝对金额超过三千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对公司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或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对公司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5第七十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为本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第七十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为本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6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
7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8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的关联交易。达到本章程第四十条第(十四)项规定的“重大”标准的关联交易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达到本条规定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根据日常经营管理决策权限审批。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发表专门意见。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的关联交易。达到本章程第四十条第(十四)项规定的“重大”标准的关联交易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达到本条规定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根据日常经营管理决策权限审批。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发表专门意见。 ……
9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过一百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
10第一百一十九条 单独或合并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或者总经理,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一百一十九条 单独或合并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1第一百三十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三十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12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13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14第二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15第二百零一条 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的决议修改本章程。第二百零二条 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的决议和有关主管机关的审批意见修改本章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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