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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针: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李文婷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李文婷,作为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4月,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进行了换届选举,董事会换届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19日。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 2022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备注
李文婷770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2222

1.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切实履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事项
2022.1.24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7.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8.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3.16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参与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投资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时间届次事项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2022.3.25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2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由于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对本人现场参加会议及现场调查产生了一定影响,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主持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工作,研究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积极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通过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沟通,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2年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持续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的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

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 其他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文婷)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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