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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燕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6次: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6次,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2次,并列席股东大会6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2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2年1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控股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关于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1、关于2021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4、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5、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6、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7、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8、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7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7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1、关于控股孙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次会议2、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4、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5、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6、对控股孙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0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1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通过强化各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来积极推动董事会工作的有效性。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薪酬方案提出建议,监督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推动建立兼顾公平性与激励性的薪酬政策,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在任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要求,审阅及督促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工作,每季度组织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对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查,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并及时对公司财务

报表进行审阅。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通过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建设和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等情况。除此之外,本人还积极关注公司所在行业的市场变化和发展趋势,判断公司发展面临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动态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能够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参加培训情况

(一)监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管理

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与公司相关人员积极沟通,能够及时获悉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达到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的目的,并根据获取的公司资料和情况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学习和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报告期内积极参加各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3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独立董事:邹燕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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