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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一机: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2022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职责,充分发挥了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邓腾江独立董事担任。各委员具备会计、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符合履职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成员为:独立董事邓腾江、董事长李全文、独立董事戈德伟、独立董事王洪亮,其中邓腾江任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召集人。

二、履职情况

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共计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委托理财、对外担保等事项,各项议案及专项汇报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事务所沟通会及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2年度会议,听取了财务金融部、审计与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的财务管

理、内控审计等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外部审计机构就2021年年报审计相关问题进行了单独沟通,同时审议通过了19项议案。

(二)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形式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共3项议案;

(三)2022年10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2016年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向包头市捐赠防控抗疫装备、物资》共3项议案;

(四)2022年12月30日,受疫情影响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听取了《2022年审计与风险管理工作汇报》、《2022年公司财务工作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2年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计划及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单独沟通。

三、重点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对2022年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作为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能够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熟悉军工企业情况,工作扎实、沟通顺畅,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对承担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评估,就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年审注

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一致认可计划的可行性,并就如何更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在内控建设、审计监督方面的作用,提升整体监督质效等问题,与审计部门负责人及管理层做了充分讨论和交流,提出了内审工作要以风险为导向,强化对重大风险事项的事前分析研判,加大对高风险领域的隐患排查等建设性意见,对内审工作质量进行了阶段性评估,从专业角度督导内部审计提高工作成效,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经营管理。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对内控评价过程进行督导。认为公司持续健全完善内控体系,明晰权责边界,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对关键领域的内控评价和监督,为确保“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目标落实落地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重要内控缺陷。公司内控建设工作整体开展到位,内控制度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提供了合理保证,内控体系总体运行有效、管控适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要求。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在报告期内财务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以及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差错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报告期内,审计风险防控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议,听取了管理层对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的汇报,并就财务报告客观地发表了意见。

(五)积极协调加强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季度报告编制进行了全过程的督导。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对公司战略、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等重点事项同管理层进行了深入沟通,也关注了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同时,为更好地促进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除听取年审工作安排外,还积极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协调,指导内审部门做好年报审计的配合工作,督促会计师根据审计计划按时完成审计任务,以确保审计范围全面覆盖,审计效率持续提高,为推动年报审计的顺利完成做出了积极努力。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对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了职责,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努力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全体委员按照《公司章程》《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内部审计及经营风险防范监督职责,持续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

邓腾江 李全文 戈德伟 王洪亮

(此页无正文,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邓腾江___________ 李全文___________

戈德伟___________ 王洪亮 ___________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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