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3-016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正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2年度经营情况和2023年度发展计划,在合理预计2022年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所作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
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具有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务实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现场了解和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己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业
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制定的监事薪酬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董事会同意作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9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740,00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210,0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50,000股。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同意《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涉及股票期权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核实确认,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监事会同意《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因本次监事会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故提请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七、十项议案。监事会同意《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