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及方案,相关议案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日期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
1、董事长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00万元(税前)。
2、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00万元(5,000元/月,税前)。
3、除董事长外,其他非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4.56万元(3800
元/月,税前)。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管或中管的(含董事长兼任高管的情况),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4、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考核奖励、年度奖金(如有)、基本福利、津贴等。
(二)公司监事的薪酬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考核奖励、年度奖金(如有)、基本福利、津贴等;并领取监事津贴,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80万元(1,500元/月,税前)。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外部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是结合了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而制定的,本次制订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及岗位职责而制定的,本次制订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