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通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股东的合理回报,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发展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的有序运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的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标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的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六、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认真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往来情况及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余额200万元已于2022年6月16日还清,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上述担保事项之外,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因担保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牛红军:

汪 吉:

汪顺静: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