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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能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3]第6-00025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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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邮编100083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电话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3]第6-00025号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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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邮编100083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电话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丽娟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涂卫兵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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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5〕303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9,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56元,共计募集资金2,158,24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474,72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51,765,28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新证券于2016年1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0-2号)。另减除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39,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50,226,280.00元,本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009,000.00元,实际募集账户可使用的资金为2,151,235,280.00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44,886,139.7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132,817.42元,累计取得的理财产品收益为59,526,306.84元。

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287.76元,202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21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44,894,427.47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132,840.63元,累计取得的理财产品收益为59,526,306.84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009,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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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新证券于2016年2月2日分别与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81157010129000272550.00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丰城工业园支行15082212290245120810.00活期
合计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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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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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215,022.6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4,489.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155,824.00155,824.000.83164,489.44105.562022年7月20日7#机组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运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2年12月16日8#机组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运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42.67
2、偿还银行借款60,000.0060,000.006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215,824.00215,824.000.83224,489.44104.0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于2015年9月正式开工建设,2016年因“11.24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停工,2017年9月15日国务院公布事故调查报告,2020年1月, 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复建开工的批复》(赣投开发字〔2020〕2号),同意项目复建开工,2022年7月20日、12月16日,该项目已完成投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注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元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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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扣除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153.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5,022.63万元。其中,律师费及发行登记费100.9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注2: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审议置换投入的自募资金。2016年3月9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6,300.00万元,其中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置换金额为11,30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置换金额为5,0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表示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6年1月26日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10-4号)。国新证券同时出具《关于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承诺用于丰城三期发电厂扩建项目已投入资金164,489.44万元,由于“11.24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非正常中断导致2016-2017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不能形成项目投资额的支出共计729.90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不能形成项目投资额的支出共计539.08万元,公司已于2017年和2018年以自有资金置换完毕。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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