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赣能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涉及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①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②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因仅①对公司产生影响,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并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

策。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执行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16号解释,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与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审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