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85.90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892.2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7,370.91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环境和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累计可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环境和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障公司的长久发展;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