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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亚精工: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4/21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调增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7/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设备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8/26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10/2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健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与财务负责人和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财务报告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三)监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食堂工作餐服务,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发起设立基金,有助于公司利用各方的优势与资源,推动公司做大做强,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2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设备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设备开发合同,属于公司正常和必要的经营行为,关联交易内容客观、公正,定价依据透明、合理,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交易定价

是以成本加成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

(四)监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通过制定和有效实施内控制度,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了质效统一。通过加强内控,保证了业务的质量,也促进了技术创新,有力地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监事会认为,公司针对所有重大事项建立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并对《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表决通过。

(五)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保证了募集资金存储安全、使用合理,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

(六)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强化风险防控,帮助企

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具体计划是:

1、持续抓好监事会日常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围绕公司发展大局,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2、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强化物资采购,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依法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掌握重大决策事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加强与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等其他监督力量沟通和协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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