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博菲电气: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2022年,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确保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积极推进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现就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主业,坚持技术创新,优化市场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面对经济下行,原材料市场震荡等不利影响,公司科学谋划研判未来发展规划,依托多年的技术与行业积累,加快新能源市场布局和技术储备,加快新产品开发,拓展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全方位构建多元化发展格局,增强公司发展韧性。前三季度,公司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第四季度,受地区经济下行影响,对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当地相关客户单位在原材料供应、产成品发货、物流运输等方面造成了一定冲击,对公司及子公司第四季度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3,531,847.2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34%;归母净利润69,302,747.7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82%。自筹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以来,公司董事会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进展,2022年6月公司顺利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2022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0,000股,并于2022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2022年董事会日常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科学研究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确保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务实高效,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推进公司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召开情况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2年2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2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2年4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2年5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6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数额的议案》
2022年7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2年1-6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2年8月第二届董事1.《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31日会第十一次会议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2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年11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职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效地运用董事会的相应职权,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各次会议和审议通过的议案情况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2年2月26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5月30日2021年度股东大会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
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2年11月28日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按照职权范围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年度财务决算、预计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力,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五)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样化的沟通渠道与投资者积极互动,保持与投资者和研究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有效传递公司的投资价值和良好形象,促进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的了解和认同,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最大程度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3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认真履职,规范运作,扎实做好董事会各项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努力创造更好的业绩,全面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科学优化市场布局,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围绕绝缘材料主业,积极拓展复合材料市场应用领域,形成以电气绝缘材料为核心的新材料业务体系。依托现有的客户市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通过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产业链向深度和广度延伸。继续巩固轨道交通市场地位和技术优势,深化与中国中车等重点客户的战略合作。重点布局风力发电市场,凭借环保型风电VPI浸渍漆等重点产品良好的市场口碑以及安全环保的性能优势,提升海上风电和陆地风电的产品覆盖和市场占有率。着力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加强比亚迪等重点大客户开发。全面进军光伏新领域,加快复合材料边框项目进度。拓展国内外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绝缘”品牌。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有序实现产能释放,增强公司生产供应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加快自主研发创新,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创新机制,形成高质量发展的研发支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完善对创新人才的激励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研发项目成果的奖励力度,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积极开展磁悬浮配套绝缘系统技术研究论证,加快轨道交通领域关键绝缘技术研发和国产替代步伐。重点推进风力发电、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技术研发,打造环保型风力发电机绝缘系统和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无卤阻燃绝缘系统。以复合材料边框为突破口,加快光伏领域树脂产品和复合材料新产品开发,深度切入光伏市场。聚焦前瞻科技,积极做好特高压、半导体等重点领域技术储备,抢占技术前沿高地。抢抓市场发展机会,提高市场需求技术响应速度,提升一站式技术服务水平,增强绝缘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系统性能力,通过技术创新、工艺革新实现产品性能优化和降本增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赋能。

(三)加强人才培养和管理提升,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以人为本,加强人才工作,夯实人才管理基础,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实施精准考核和激励,优化人员结构,激发人才资源活力,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势下绝缘材料行业竞争和公司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强化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协同,加强精益生产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产品交付速度。健全内控管理体系,强化经营风险防范,促进管理规范化、科学

化。打造与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相适应的立体化事业部管理平台,实现产业链横向拓展纵向延伸,提高资源整合能力,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

(四)做好信息披露和投关管理,与投资者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根据资本市场的规范要求,加强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有效传递公司的发展成果和投资价值。

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好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了解与认同,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