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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2年2月1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2月26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2年4月2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2年5月9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年6月2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数额的议案》
2022年7月第二届监事会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2年1-6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22日第十次会议
2022年8月3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2年10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年11月1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云信票据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二、2022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2年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定价公平合理,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价格公允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核查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备、健全的内控体系,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并在敏感时期及时提示内幕知情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防范违规事项发生。同时,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二)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

监事会将有针对地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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