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菲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博菲电气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9.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9,5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405.1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3,134.8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162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69,162,062.84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为506,938.93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93,944,876.09元,其中包含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本金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143,944,876.09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明细 | 金额 |
2022年9月26日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362,600,000.00 |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125,962,346.97 |
其中:本年度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 | 101,682,200.00 |
减:发行费用 | 31,063,020.75 |
其中:本年度置换前期支付发行费用 | 5,868,681.15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12,136,695.12 |
减:手续费支出 | 802.00 |
减:购买定期存款产品 | 50,000,000.00 |
加:存款利息收入 | 507,740.93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43,944,876.09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 8110801012602522463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49,503,025.38 |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 | 201000316396365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91,001,123.5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 1204085029200276329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19,204.44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科技支行 | 3304040160000803871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11,041.6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 636860767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3,410,481.09 |
合计 | - | - | 143,944,876.09 |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投资相关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总计14,394.4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会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1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款项合计人民币101,682,200.00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868,681.15元。经公司2022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1,682,2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5,868,681.15元置换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275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10月31日将107,550,881.15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名称 | 委托金额 | 委托起始日期 | 委托终止日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实际到账收益 | 期末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 5,000.00 | 2022/11/21 | 2023/5/21 | 3% | - | 5,000.00 |
合计 | 5,000.00 | - | - | - | - | 5,000.00 |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3,944,876.09元,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博菲电气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公司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沟通交流。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菲电气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下无正文)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3,134.8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809.90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809.90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 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1)-(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年产 35,000 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 | 否 | 27,134.83 | 27,134.83 | 27,134.83 | 12,596.23 | 12,596.23 | 14,538.60 | 46.42 | 2024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1,213.67 | 1,213.67 | 4,786.33 | 20.2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合计 | 33,134.83 | 33,134.83 | 33,134.83 | 13,809.90 | 13,809.90 | 19,324.93 | 41.6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 经公司2022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 |
况 |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1,682,2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5,868,681.15元置换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275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10月31日将107,550,881.15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未赎回。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3,944,876.09元,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此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余东旭 戚淑亮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