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有效,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权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