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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车业: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2023年拟确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年(税前)。

3、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薪酬按月发放。

4、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2023年拟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三、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监事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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