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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邦新材:关于公司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使用。

二、2022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币种获批的额度报告期内单日最高余额期末余额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铜、锡)人民币3,0001,048.071,048.07
合计-3,0001,048.071,048.07-

三、套期保值业务存在的风险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5.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2.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年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仅开展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衍生品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内部控制程序,对风险能形成有效控制。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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