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模塑科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科技”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印发了“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印发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