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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3-037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3日,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或“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 12月 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

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54 亿元。审计服务情况: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58 家,收费总额为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萱女士,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峰先生,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信永中和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建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核查,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该聘任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经审查,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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