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岩石股份: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专项说明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经审计,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225006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

贵酒股份于2022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3202201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兴财光华年审会计师认为:上述事项可能存在的错报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但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就此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贵酒股份2022年度财务报表作出相应调整。《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 (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对贵酒股份 2022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1.2022年7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32022018号)后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公司未收到监管机构关于该调查事项的结论意见。

2.公司将会在收到监管机构结论意见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和管理层会议进行事项审议和决策,同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