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浙文影业: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度,作为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魏鹏举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江苏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经济与政策,对文化产业发展、文化经济及产业政策有深入研究。兼任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张雷宝先生,1973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省政协委员。历任浙江财经学院财经研究所副所长、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现任民进省委委员、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浙大城市学院商学院院长。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理论与政策、绩效评价、投资效率、生态环境治理等,在财务管理、金融投资等方面有较多经验。兼任浙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吴小亮女士,197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财经杂志社记者、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多年,深耕于互联网、文化、金融、消费领域法律服务,完成了腾讯音乐美国上市、阅文集团香港上市、顺丰控股借壳上市等众多标杆项目。兼任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我们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报告期履职期间内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有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届次独立董事姓名股东 大会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六届董事会魏鹏举3/36/6//
张雷宝3/36/65/51/1
吴小亮3/36/65/51/1

(二)会议表决情况

我们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决策所需资料,问询相关事项,在召开会议时,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加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确保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符合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我们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和指导工作,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等进行考察。此外,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

在报告期内的履职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及时向我们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此外,我们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与公司管理层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可随时提出有关问题及获取相关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年,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表独立意见的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届次及时间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
1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3月1日)1.《关于解除<关于浙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
2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 (4月26日)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3.《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6.《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7.《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
3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 (8月25日)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
4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 (12月12日)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制度的要求,风险可控,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业绩预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业绩预告与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之间未出现调整的情形。

(五)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经营、资金等情况,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维

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始终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4份定期报告和105份临时公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基本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全面梳理内控风险点,健全优化相关业务规章制度,升级审批系统,改进内控流程,同时内控审计部加强了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我们对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基本形成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能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工作。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决策、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在各自分属领域内重点就定期报告及年度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对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四、总体评价

2022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我们切实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审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提高对公司发展的决策和建议能力,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鹏举、张雷宝、吴小亮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