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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规定“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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