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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 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债券代码: 123109 债券简称: 昌红转债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2023年5月1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焕昌先生、徐燕平先生、罗红志先生、李纳女士4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议案附件)。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将与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谦先生、仲维宇先生、李剑先生3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议案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李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

士。按照相关规定,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其他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四、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采取累积投票制,并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进行选举,逐项审议表决。

3、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华守夫先生因达退休年龄、独立董事张锦慧女士因任期满6年,不再提名担任新一届董事会职务。离任董事后,华守夫先生将不在公司任职。值此换届之际,谨向各位即将离任的董事、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经营指导、监督、决策、勤勉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4、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焕昌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MBA学历,高级工程师。曾担任深圳富士康集团技术部经理、东莞实盈电子厂技术部总监、深圳龙岗必恒电子厂生产部副总经理;创立深圳市龙岗昌红模具加工场,担任法人代表兼总经理。自2001年至今担任本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上海昌美精机有限公司、硕昌(上海)精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和昌红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力因精准医疗产品(上海)有限公司、力妲康生命科学(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源市昌红精机科技有限公司、德盛投资有限公司、昌红科技(越南)有限公司及昌红科技菲律宾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昌红高分子医疗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鼎龙蔚柏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焕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2,065,500股,并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34,000股,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被提名人李纳女士是李焕昌先生之女,除此之外,李焕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徐燕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浙江省上虞塑料厂、浙江建筑卫生陶瓷厂、上虞华盛无线电厂 、深圳春元模具厂、深圳原来电子厂、深圳布吉日华模具厂等企业,担任模具部主管、经理等职。自2001年起任职于本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上海昌美精机有限公司、硕昌(上海)精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力因精准医疗产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蔚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燕平先生持有公司15,050,71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

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罗红志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相模电机(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德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代代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担任主管、副经理、副总经理等职。现担任公司董事;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昌美精机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罗红志先生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4、李纳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出生,毕业于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会计学专业。2018年至2020年,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一职。2020年5月,加入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纳女士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李纳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焕昌先生之女。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09年10月,先后在重庆天之合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2009年10月至2016年8月,任职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曾两次借调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和上市公司监管部,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公司债券的审核工作; 2018年1月至2022年9月,任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何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仲维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1992年至2000年,先后任长春秋平律师事务所、长春吉鹰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4月至2010年9月,担任长春迪瑞实业有限公司副总;2010年10月至2014年10月,担任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兼董秘;2014年11月至2018年8月,历任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副董事长;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担任北京中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分所)经理;2019年2月至今,担任吉林德谷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仲维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李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1月至2001年8月,担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2001年8月至2004年10月,担任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4年11月至2018年5月任职于上海证监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2019年1月至今任职于国新控股(上海)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李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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