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红科技”或“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基本情况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具体的授信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的金融机构,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上述融资可以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柏明胜”)、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柏明胜”)、浙江鼎龙蔚柏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蔚柏”)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为参股公司常州康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康泰”)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为人民币10,7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300.00万元。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顺利开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分类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 (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 | 公司 | 深圳柏明胜 | 100.00% | 35.42% | 2,500.00 | 9,300.00 | 6.89% | 否 |
公司 | 鼎龙蔚柏 | 48.00% | 0.38% | 0 | 否 | |||
小计 | -- | -- | -- | -- | 2,500.00 | 9,300.00 | 6.89% | -- |
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 | 公司 | 浙江柏明胜 | 70.00% | 88.40% | 0 | 10,000.00 | 7.41% | 否 |
公司 | 常州康泰 | 40.00% | 76.17% | 700.00 | 700.00 | 0.52% | 是 | |
小计 | -- | -- | -- | -- | 700.00 | 10,700.00 | 7.93% | -- |
合计 | -- | -- | -- | -- | 3,200.00 | 20,000.00 | 14.82% | -- |
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
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2122647A
3、成立时间:2010年3月11日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兰景北路2号福兴达工业园4号厂房101(1层-3层);在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2号雷柏·中城生命科学园第三分园A栋103-104,501-502设有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7、法定代表人:李焕昌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I类(第一类)医疗耗材及医疗器械、II类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的设计开发、生产加工与销售;数码产品配件、塑胶制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Ⅱ类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销售;Ⅱ、Ⅲ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口罩与额温枪的生产经营。
9、股本结构: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6,757.08 | 34,743.48 |
负债总额 | 13,018.46 | 11,918.29 |
所有者权益 | 23,738.62 | 22,825.18 |
项目 | 2022年度 (经审计) | 2023年1-3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8,694.69 | 7,071.07 |
利润总额 | 5,944.30 | 2,275.47 |
净利润 | 5,270.41 | 1,907.25 |
11、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2JRGPLX1
3、成立时间:2021年1月18日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88号335室
6、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7、法定代表人:李焕昌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医疗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股本结构: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000.00 | 70.00 |
绍兴市上虞昌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0 | 30.00 |
合计 | 20,000.00 | 100.00 |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0,469.78 | 44,582.68 |
负债总额 | 35,775.86 | 40,315.94 |
所有者权益 | 4,693.93 | 4,266.74 |
项目 | 2022年度 (经审计) | 2023年1-3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 | -- |
利润总额 | -1,311.78 | -429.32 |
净利润 | -1,311.78 | -429.32 |
注:浙江柏明胜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88.40%。
11、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浙江鼎龙蔚柏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鼎龙蔚柏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7M7WJ14M
3、成立时间:2022年4月25日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88号2楼223室
6、注册资本:8,000.00万元
7、法定代表人:李焕昌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货物进出口;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本结构: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840.00 | 48.00 |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360.00 | 17.00 |
程卓君 | 1,600.00 | 20.00 |
刘力 | 560.00 | 7.00 |
朱亮亮 | 240.00 | 3.00 |
绍兴市芊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 | 5.00 |
合计 | 8,000.00 | 100.00 |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经审计) | 2023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542.07 | 6,706.65 |
负债总额 | 17.18 | 892.47 |
所有者权益 | 4,524.89 | 5,814.19 |
项目 | (经审计) | 2023年1-3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 | -- |
利润总额 | -125.11 | -55.63 |
净利润 | -125.11 | -55.63 |
11、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常州康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常州康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MA1ML6KG8D
3、成立日期:2016年5月20日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526号
6、注册资本:3,500万元
7、法定代表人:谭中奇
8、经营范围:模具研发、设计;模具制作;塑料制品、五金件、机械零部件加工;合金压铸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本结构: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00.00 | 40.00 |
谭中奇 | 1,050.00 | 30.00 |
李新华 | 1,050.00 | 30.00 |
合计 | 3,500.00 | 100.00 |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经审计) | 2023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983.70 | 9,055.99 |
负债总额 | 6,081.34 | 7,090.52 |
所有者权益 | 1,902.36 | 9,055.99 |
项目 | (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709.12 | 1,330.18 |
利润总额 | -418.17 | 63.11 |
净利润 | -378.40 | 63.11 |
注:常州康泰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76.17%。
11、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子公司、参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3,200.00万元(不包括此次担保事项),占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47%。
其中,公司为参股公司常州康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700.00万元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柏明胜向银行借款2,500.00万元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助于解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中,为常州康泰(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大于70%)提供的担保将由公司全额担保,常州康泰其他股东以其合计持有常州康泰60%的股权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反担保的范围和期限与公司担保的范围和期限一致;为深圳柏明胜、浙江柏明胜(最近一年经审
计资产负债率大于70%)、鼎龙蔚柏等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如其少数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主要系公司对该控股子公司的持股比例较高,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该事项的充分了解及事前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符合公司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情况稳健,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偿还负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对被担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一定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内,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昌红科技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昌红科技为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高超 黄 倩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