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或“本解释”),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执行时间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与公司有关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公司目前涉及该项变更的主要业务为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
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新旧衔接
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本解释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行还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生效日期
本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应按照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3年期初合并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 合并报表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影响额 | |
非流动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1,792,236.04 | 483,917,457.34 | 62,125,221.3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537,359,937.89 | 5,599,485,159.19 | 62,125,221.30 |
资产总计 | 25,002,823,187.06 | 25,064,948,408.36 | 62,125,221.30 |
非流动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11,646,566.40 | 362,442,723.01 | 50,796,156.6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76,444,408.62 | 2,627,240,565.23 | 50,796,156.61 |
负债合计 | 19,122,586,595.81 | 19,173,382,752.42 | 50,796,156.61 |
所有者权益: | |||
未分配利润 | 1,538,060,236.90 | 1,546,208,881.41 | 8,148,644.5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5,011,216,517.94 | 5,019,365,162.45 | 8,148,644.51 |
少数股东权益 | 869,020,073.31 | 872,200,493.49 | 3,180,420.18 |
股东权益合计 | 5,880,236,591.25 | 5,891,565,655.94 | 11,329,064.69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25,002,823,187.06 | 25,064,948,408.36 | 62,125,221.30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等文件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