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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鸿集团: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

中兴华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9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业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

公司属于批发和零售行业,中兴华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0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3.诚信记录和独立性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从业人员2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宇先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的上市公司有华丽家族(600503.SH)、吉鑫科技(601218.SH)、风范股份(601700.SH)、赛福天(603028.SH)、天银机电(300342.SZ)等,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松先生,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参审过的上市公司有华丽家族(600503.SH)、风范股份(601700.SH)等,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克亮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9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的上市公司有恒瑞医药(600276.SH)、江苏有线(600959.SH)、ST澄星(600078.SH)、春兴精工(002547.SZ)、协鑫集成(002506.SZ)、悦达投资(600805.SH)、华西股份(000936.SZ)等及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宇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松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克亮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3.独立性中兴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计326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2023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2年保持一致,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人员的经验以及公司资产规模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对中兴华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全面核查公司事前提交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中兴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中兴华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提请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征求了我们的意见,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0的有关规定,中兴华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条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兴华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额。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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