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报告文号:
中兴华审字(2023)第021091号),202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10,363,888.85元(母公司数,下同),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9,327,499.96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332,546,492.61元,扣减2021年度已分配股利78,485,161.72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53,388,830.85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242,433,192股,以此为基数进行测算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22,424,331.9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持续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董事会前期作出的现金分红承诺,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方面的因素,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同时兼顾股东的整体诉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