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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我们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能够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并保证了公司财务报表的有效性。公司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说明》的有关内容,公司2022年度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因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意见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公司持续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且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对谨慎性原则的考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仔细核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审议了公司对两家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但实际担保事项处于银行审批流程中,未实际签署生效的担保合同,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实际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未发生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公平、公正、公开,该类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我们同意公司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八、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子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意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十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十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杨高宇

毛 睿

赵桂荣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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