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2022年度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监督,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对外保情况专项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
2020年9月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南通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晶品)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申请的6,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2年12月28日,南通晶品已归还该笔贷款,公司担保责任解除。
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且已归还贷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湘安、吕鹏、李奔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