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继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圆全成立于1984年6月,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三十多年以来天圆全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2、54、56号9层南栋
首席合伙人:魏强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37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171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人
2022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4,268.07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10,977.28万元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2,271.72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审计客户9家,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采矿业,制造业,仓储与电子商务,互联网广告传媒和信息技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476.03万元。天圆全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圆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圆全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小磊,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未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小琴,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未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知好,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圆全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同时根据公司审计中配备人员、投入时间情况最终确定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收费为人民币65万元,与上期费用一致。
本期内控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5万元,与上期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圆全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并决定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天圆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签字会计师未受到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天圆全在2022年为公司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天圆全为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天圆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签字会计师未受到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圆全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圆全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按有关规定支付费用共计人民币80万元,其中: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