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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202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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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5071号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锦浪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锦浪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锦浪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锦浪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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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锦浪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锦浪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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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9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44.4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7.32元,共计募集资金72,446.8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89.8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1,457.0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材料制作费、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7.08万元后,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1,199.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23号)。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7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89,7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15.4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8,684.5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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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用于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368.83万元后,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8,315.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5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71,199.9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43,777.25
利息收入净额[注]B21,176.30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24,512.25
利息收入净额[注]C2484.6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68,289.50
利息收入净额[注]D2=B2+C21,660.94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4,571.4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4,571.42
差异G=E-F-

[注]利息收入净额包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29.33万元,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246.97万元;202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6.11万元,2022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238.53万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88,315.7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注1]B2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39,2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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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1]C21,021.6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39,201.71
利息收入净额[注1]D2=B2+C21,021.69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50,135.6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9,135.68
差异[注2]G=E-F31,000.00

[注1]利息收入净额包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202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14.18万元,2022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507.51万元[注2]差异为公司以募集资金认购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共计31,000.00万元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账号:3970200104003715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账号:

3901340029000048761)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1月30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账号:309006276013000068802)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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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账号:309006276013000162023)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2月22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账号:39702001040039132)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账号:

3901340029000054660)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于2022年2月2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账号:33150199553609999999)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390134002900004876145,670,066.9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3970200104003715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30900627601300006880244,153.7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3090062760130001620239,817,700.3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39702001040039132172,616,154.7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39013400290000546608,922,971.1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33150199553609999999
合计237,071,046.92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尚有3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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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说明公司根据2022年3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10,288.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237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1.2020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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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0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1,199.9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512.2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8,289.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40万台组串式并网及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33,765.9433,765.9414,089.5430,206.2489.462022年6月30日37,192.75
综合实验检测中心项目19,034.0419,034.0410,422.7119,662.29103.302023年6月30日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8,400.0018,400.0018,420.97100.11
合计71,199.9871,199.9824,512.2568,289.5037,192.7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报告期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报告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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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报告期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报告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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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8,315.7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201.7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201.7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62,715.7062,715.7013,534.5113,534.5121.582023年12月31日1,319.87[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5,600.0025,600.0025,667.2025,667.20100.26
合计88,315.7088,315.7039,201.7139,201.711,319.8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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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根据2022年3月7日董事会第三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10,288.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237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报告期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1.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购买结构性存款。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认购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共计31,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报告期无

[注]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分电站已经并网验收并产生效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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