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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郑会建先生及姜莉丽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郑会建先生及姜莉丽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连任时间已满六年,故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公告》(2023-032)。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胡华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楼红英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胡华权先生及楼红英女士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楼红英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胡华权先生

目前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作出书面承诺,将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

胡华权: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2003年7月至2013年3月就职于舟山海关缉私分局任主任科员职务;2013年4月至2021年7月就职于北京大成(舟山)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2021年8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普俊律师事务所,现任浙江普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华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楼红英:女,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财经学院会计专业。2009年1月至2012年6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 2012年7月至今任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质量控制部负责人;2016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质量控制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楼红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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