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全面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张龙平、肖冰、王匡
2023年4月13日